傑媛之愛
二婚女人再嫁,要不要孩子還是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一、如果男方原來是單身,沒有自己的孩子,這時為了男方著想,在女方身體允許的條件下,可以再要一個孩子。這樣既是對男方的尊重,又是對婚姻的穩固。
二、如果是離婚男,孩子判給了女方,這時就徵求一下老公的意見,如果他渴望再擁有一個共同的孩子,那麼女方也可以在經濟條件及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考慮考慮。
三、如果雙方各帶一個孩子重新組合,那麼就沒必要再生一個了,因為兩個孩子的家庭,本身負擔就大,方方面面需要考慮的事情也多,尤其是兩家孩子之間,不容易融洽相處,如果再生一個共同的孩子,那麼很有可能就會對這兩個大孩子的心裡造成不好的影響,他們會認為自己是多餘的孩子,沒人會心疼關愛自己。
總之要不要再生一個孩子,還是要慎重選擇,畢竟生容易,養不易,養好更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