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你如何看待在別人家地裡放羊,結果羊被毒死的事兒?到底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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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這種羊被毒死的事情也不是個例,一般情況下,放羊人自知理虧都會自認倒黴。

按照農村人的普遍觀念來看,人家種地也不容易,噴灑點農藥防治病蟲害也是情理之中,放羊人看不好自己的羊,甚至是故意去別人的田地裡糟蹋,被藥死實屬活該。而且,農村人給菜地或者麥苗打藥不可能還得豎個警示牌,田地也不可能費勁地用籬笆圍起來,如果非得這樣要求,那就是強人所難了。



不過,現實中發生過類似的事情,最終農田的主人貌似都承擔了賠償責任。

最近發生在河北廊坊的,村民李某某在自家的地裡投放了毒玉米,最終導致放羊人107只羊被毒死,李某某被刑拘。等待李某某的除了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賠償責任。

以前發生在昆明晉寧區的,一農婦趙某在自家田裡投放了拌有老鼠藥的玉米粒,結果把放羊人段某的20多隻羊毒死了,最終趙某涉嫌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這還不算,段某此後又提出了3.5萬元的民事賠償。



回到問題,可見這種事情要分情況來看待了。

1,理論上,只要農田的主人沒有刻意投放劇毒或者使用非法的劇毒農藥,而且也做到了提醒義務,例如告知大家田裡噴灑了農藥,當然有警示牌最好,那麼,農田的主人就無需擔責。因為他不存在違法行為,且也沒有故意毒死羊的目的,更無法預見到羊群進入自家田地的事情。準確來說,農田的主人還是受害者,因為他的農作物被羊啃食了,造成了經濟損失,可以依法向羊群的主人索賠。

2,如果農田的主人因為私人恩怨故意投放劇毒藥品,哪怕是在自家的田地裡,也是違法的。畢竟,此舉含有其他安全隱患。如果因此造成了放羊人的羊被毒死,那麼農田的主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田地裡的農作物遭到了破壞,農田的主人也可以向放羊人追責,不過,農作物的經濟價值相對有限,羊的價值則相對更高,最終還是農田主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更大了。(上面提到的兩個現實中的案例已經說明了問題,發生了侵權事件,最終還是要以法律為準繩了)

誠然,放羊人在別人地裡放羊的舉動才是導致事件發生的關鍵原因,在道德上放羊人是站不住腳的。可是,回到現實中還是要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了。

大家對這種事情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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