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个人信息被发在网上?泄露隐私可举报

近日,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网民李女士举报称,她的姓名、照片和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被人发布在了某网站论坛,对其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请求协助处置。工作人员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将该举报信息转交网站处置。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律师提醒,网民日常上网时,要提升隐私保护意识,不随意暴露个人信息。同时,要遵守网络秩序,不随意贴发其他公民个人信息。如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直接或间接造成受害人身体、精神上的伤害,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信息被发在网上?泄露隐私可举报

温馨提示

1. 尽量在不需要时关闭手机定位服务,以免行踪被窃取;

2. 公共场合的Wi-Fi连接要谨慎;

3. 网络账号密码设置尽量复杂,不同账号的密码尽量多样化;

4. 使用社交软件要注意隐私权限设置,不认识的不轻易加好友;

5. 在论坛、贴吧、个人空间发言尽量不留自己的微信、QQ、邮箱、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6. 写公开的网络日志时尽量不涉及真实姓名,可用昵称或符号代替。

北京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 站:www.bjjubao.org

举报电话:010-67196565

010-6719656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