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南國早報十大有影響力新聞之司法拍賣:退回車款,支付修車費

南國早報十大有影響力新聞之司法拍賣:退回車款,支付修車費

新聞回顧:

2016年11月8日,南寧市民盧先生參與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委託的一起司法拍賣,以7.14萬元的價格,競拍到一輛黑色豐田牌小轎車。提車時,他發現該車因為長期停放,已經有老鼠在車裡面做窩,線路都被咬斷了,無法正常啟動。之後,盧先生把車分別拖到防城港和南寧的修理廠,進行了發動機缸體的修復,更換了方向機、發動機線束和電腦板等20多個配件,總共花費了3.4萬多元,汽車才可以正常啟動。

汽車修好後,盧先生拿著法院開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去防城港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汽車的過戶事宜,卻被車管部門告知該車因超過3個週期未年檢,已於2016年10月31日強制報廢,無法辦理過戶年檢等相關業務。隨後,盧先生找到防城區人民法院,提出退車或者協助辦理年檢和過戶的要求,但法院遲遲沒給出說法。(詳見南國早報2017年7月18日A3版)

南国早报十大有影响力新闻之司法拍卖:退回车款,支付修车费

報道影響:

此報道刊登出來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很多媒體人和法律人士更是第一時間發表觀點,針對此事件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展開討論,其中《司法拍賣報廢車,法院豈能不懂法》《“法院拍賣報廢車”是對法律的侮辱》《城區人民法院拍賣報廢車,打了誰的臉?》等評論,直指涉事法院存在的問題,希望有關部門引起重視,必要時出手加以整頓,督促各地法院規範法拍,提高業務素質和專業水準,別再犯同樣的錯誤。

2017年7月19日,防城區人民法院針對本報的報道做出回應。防城區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法院委託拍賣的這輛豐田轎車,為刑事案件涉案車輛,此前已經過兩次流拍,第三次進行競拍時,盧先生競拍成功。該車在評估拍賣階段,直至第三次刊登拍賣公告時(2016年10月21日)都沒有註銷登記,但由於工作人員工作不細,沒有發現該車因連續三個週期未年檢,於同年10月31日被車管部門強制報廢。

該負責人稱,對盧先生反映的問題,防城區法院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並提出處理意見。2017年7月18日,法院主動邀請當事人盧先生前來法院協商處理。7月19日上午,防城區法院對因工作人員工作作風不嚴謹,造成盧先生競拍成功後車輛不能轉戶表示了歉意,並提出了處理意見。

經過雙方協商,盧先生將車子和鑰匙返還,法院退回盧先生車價款和拍賣佣金,並支付盧先生的修車費用。

該負責人表示,這次車輛拍賣過程出現的失誤,暴露了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訓深刻,已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嚴肅批評,責令作出深刻檢討。同時,汲取此次車輛拍賣失誤的教訓,加強隊伍管理,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監督,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來源|南國早報記者 歐其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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