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衡邵高速衡陽段,交警發現一輛轎車違法在應急車道內停車,後方未設任何警示標誌,旁邊一名男子在小便。發現民警到來,駕駛人羅某還不知道已經違法,開口便稱“這不算違章吧?”交警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一、緊急情況下才能用應急車道,那什麼才算是緊急情況?
1、在車輛發生突發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的時候;
2、車內乘客突發疾病;
3、開著特權車(救護車、救援車以及施工車輛等)。
二、違規佔用緊急車道會受到什麼處罰?
依據新交規,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擁堵時,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路肩上停車的,均罰款200元,記6分,15天內需要繳清。
三、緊急車道適用有什麼注意事項?
1、將車停在緊急停靠帶內,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後方150米處擺放警告標誌,夜間、雨、霧等天氣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後霧燈;
2、其他人員一定要要撤到安全區域內,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3、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時,禁止在緊急停車帶內停靠、排隊;
4、在高速公路越江橋樑上禁止檢修車輛;
5、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後難以移動時,未按規定使用燈光並設置警告標誌的,可以對駕駛人處以二百元罰款。
四,什麼情況下佔用應急車道才不算違法?
首先,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或停車。
其次,以上車輛之外的其他車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無法繼續行駛,確實需要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車,可以臨時佔用應急車道。
同時,司機還要注意,一般而言停車應急道超過3分鐘且沒有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標誌,就涉嫌違法在應急車道停車。發生擁堵後行車應急車道,涉嫌佔用應急車道。偶爾不慎越線或者因為避讓需要借道應急車道,不會被認定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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