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8 內蒙古13個旗縣市正式退出自治區貧困旗縣

內蒙古13個旗縣市正式退出自治區貧困旗縣

內蒙古這13個旗縣要脫貧了

正式摘掉“窮帽”

烏蘭浩特市、阿巴嘎旗

蘇尼特左旗、鑲黃旗

正藍旗、豐鎮市、杭錦旗

烏拉特中旗、五原縣

杭錦後旗、磴口縣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

内蒙古13个旗县市正式退出自治区贫困旗县

7月27日,記者瞭解到,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16〕24號)精神,經旗縣申請、盟市初審、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核查、第三方專項評估等程序,烏蘭浩特市、阿巴嘎旗、蘇尼特左旗、鑲黃旗、正藍旗、豐鎮市、杭錦旗、烏拉特中旗、五原縣、杭錦後旗、磴口縣、阿拉善左旗和阿拉善右旗共13個旗縣市符合貧困旗縣退出條件。經研究,批准同意上述13個旗縣市退出貧困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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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扶貧辦官網發佈的公告截圖

當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瞭解到,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出臺了《關於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實施意見》,就貧困人口、貧困嘎查村、貧困旗縣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指出,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貧困嘎查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統籌考慮以“十個全覆蓋”為主要內容的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和集體經濟收入等綜合因素。原則上貧困嘎查村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即可退出。貧困旗縣包括國家重點貧困旗縣和自治區重點貧困旗縣。貧困旗縣的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原則上貧困發生率降至3%以下即可退出。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貧困退出工作,要緊盯扶貧對象,實行動態管理,應該退出的及時銷號,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定期開展“回頭看”,確保既不漏掉真正的貧困人口,又不能把非貧困人口納入扶貧對象。要加強跟蹤研判,及時發現和解決退出機制實施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貧困戶、貧困嘎查村、貧困旗縣退出後,在一定時期內國家和自治區原有扶貧政策保持不變,支持力度不減,留出緩衝期,確保實現穩定脫貧。對按計劃脫貧摘帽的貧困旗縣自治區給予獎勵。

審稿主任:郝連峰

值班總編:韓方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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