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區物業不作為,限規定之日上繳物業費,不然起訴,業主如何維權?

小浪0907


小區物業與居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物業公司應為小區居民提供良好舒適的生活環境。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實際生活中,物業與業主的矛盾就主要集中在小區綠化、衛生環境、治安等等方面。小區物業的不作為,輕則給居民生活帶來不便,重則會侵害居民的人身或是財產損害。

同樣的,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在與物業出現糾紛時,應積極與物業溝通解決,物業無作為與物業費的繳納為兩個法律問題,物業服務差並不能成為物業費欠繳的足夠有效的抗辯理由。

若僅以不繳納物業費予以抵抗,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激化矛盾。

因此,對於物業不作為,我們可以做的有:

協商

與物業發生糾紛,首先可以及時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提出相應的建議和要求。

在國內大部分的小區物業都是由開發商選擇與其有一定業務關係的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因此也可以通過與開發商進行協商,由開發商出面進行協調。

投訴

業主們也可以將物業的不作為行為舉報給相應的房管局等直接隸屬的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做出相應管理安排。對於業主投訴較多、信用不好的物業公司,將來在“准入”機制上也會有所限制。

仲裁與訴訟

業主們還可以選擇對物業公司提起仲裁或在法院提起訴訟。這便需要在日常的生活中注意物業不作為的相應證據的收集,例如小區環境衛生、亂搭亂建的問題等等。

但在現實中,業主們雖對物業有諸多不滿,可提起訴訟的卻非常少,因物業訴訟較為複雜、且耗時耗力。

變更物業

根據法律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可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在“雙過半”的情況下,可以共同決定通過選聘或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律師說


一個小區的物業如果不作為,業主就會過得不順心。昂貴的物業費交著,卻不能落實到實處,小區的環境該怎麼糟糕的還是怎麼糟糕。讓一個好好的小區,搞得就像是個沒有物業管理的亂髒差小區,那麼此時業主們該如何合法維權呢?

我們可以:

1.去物業或房管局物業科或社區查詢是否有業主委員會

2.如果有業主委員會,約談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

3.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可以發動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

4.聯絡業主一起找物業談判,溝通,督促物業改進。

使用小程序-好籤,小區文件需要收集簽名的,可以微信上在線收集各位業主手寫簽名。

5.通過行政的途徑

可以向相關物業管理部門投訴,包括不限於房管局物業科,街道辦物業科等

6.走正規的法律途徑

若是不清楚該找什麼部門,也不知道該怎麼準備材料。物業這邊也絲毫沒有任何幫助,那就走法律途徑。代表律師會告訴你們一切相關事宜,也會告訴你們該怎麼去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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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來說,筆者建議業主去協商和積極應訴。

對於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有關於物業費官司,基本上一打一個準。法庭在判決時,都適用於簡易程序,加上物業公司駕輕就熟,基本上覆制黏貼一下,資料就準備齊全。一次開庭,就可結案。

現在這一類物業費官司,多如牛毛。如果全國的區縣法庭,能敞開不加限制接案的話,案子的開庭的排期,有的城市可能排到三年之後。數量之多令人乍舌。其中的原因在就不在本回答中回答了,有時間另外說。

那麼,象提問人一樣接到起訴書的業主怎麼辦呢? 筆者的建議如下:

1、與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面談。對於物業公司明確起訴業主,物業公司還是對被訴業主敞開談判之門的。這個相關負責人,有可能是客服主管、項目經理,也可能是法務人員。

無論是誰,業主應抱著誠懇的態度,將自己發現的物業問題逐一擺出,要求給予減免部分。這裡說的誠懇是:業主認識到業主有責任繳物業費,是義務。沒有這個認識,基本上沒啥可談。


就是業主認為有充足的理由,物業公司也很少有給與減免,主要是這個口子一開,難以說服所有其他的業主。你說給你打七折,那交了全款的業主是不是都應該退呢?為啥是七折?那有的人會主張六折、五折!還有要求免費的。

2、接訴後立即反訴物業公司。將已收集到的證據整理,在答辯期遞交訴狀。同時聯繫法官,爭取併案開庭。

這個應是大多數業主維權之道。如果準備不充分,或者證據的有效性不足法庭採信的情況下,業主仍然會敗訴,但是此舉至少證明你努力過了,也出了口氣,是不是?

一個小區要一貫保持物業管理水準,成立業主大會\\委員會是必經之路。就目前的法律法規條件下,業主沒有統一的組織,單單依靠物業公司的自律,風險還是挺大的。靠業主拒繳物業費,來督促物業公司改進服務質量,屬於飲鴆止渴。


老包有時不在線


作為曾經的物業人,表示對你遇到的這家物業公司很無語,同時,也很同情你。要知道你說得那些,除了車輛被擦那個問題,都是公共區域,都是物業應該進行維護的。




通常情況,稍微好一點的物業公司都有自己的綠化、保潔、保安以及工程等部門,這些人就是用來維護公共區域的花草、衛生、安全和設備的,並且是必須維護。


但是,業主朋友需要知道的一點是,就算是物業服務出現問題,也不要以堵車庫門或人行通道來逼物業解決問題,因為這樣很有可能被以擾亂公共秩序而被拘留。同時,也不要以不交物業費的方式來逼迫物業做該做的工作,一旦物業起訴你,這些理由在法律上都很有可能站不穩腳根。

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取證,現在幾乎人人都有智能手機,可以先把你說的這些拍照或者錄視頻,拍照的時候最好用帶水印的相機,因為上面有日期時間。在取得相應的證據後,可以先向所在小區的業委會進行反應,讓他們出面進行溝通。



假如說所在小區沒有業委會,可以向社區、市管科或房管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向當地最高領導人發送郵件,當然這個時候,應該多找些業主,既然你說得那個物業已經那麼不堪,那麼肯定不止你一個人有這樣的感覺。


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在解決問題的時候,要一級一級的向上報,不要進行越級上報。如果這樣的方式還沒有用,那麼可以多聯合一些業主,請一些媒體來小區進行實地採訪,藉助輿論來迫使物業解決。


傑娃子and輝


維誰的權?

物業起訴欠費者是物業維自己的權。一般來說,物業公司不會輕易起訴的,都是欠了好幾年的才會起訴。因為物業公司單獨起訴一戶業主,從精力投入、時間投入、律師費投入、訴訟投入等方面是不划算的。

如果業主要維權,積極應訴就是最好的維權。不過,這僅是最為被動的維權。

主動的維權是勸題主積極參與到小區事務的管理中,主動監督物業公司的日常管理活動,物業公司如同家庭裡的保姆一樣,你不監督他,不督促她,時間長了人都會懈怠的。

同時,題主也可以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提出建議,如何監督物業服務,考核物業服務這些具體內容中。

當然,題主如果有那份愛心和公益心,聯合小區裡幾位業主共同參與這樣的事情那是最好的。

從另外一方面來說,小區業主不主動參與監督物業服務,同樣是業主的不作為。而小區業主的欠費行為,同樣是對物業公司的不作為。況且,欠費還拉低了交費者購買的服務質量,侵害了交費業主的利益。仍然如同家庭裡的保姆一樣,主人不監督好保姆,那也是主人的不作為。


銳眼說小區


首先非常同情你!你說的這種情況我正好也遇到了,不過我比你稍微好點,因為我們這兒物業還算不錯,至少有人打掃,但是也是很懶散的,就更別說管理了!



不吐槽了,畢竟是來解決問題的。物業費是要繳納的,如果你不繳納,物業公司那是可以起訴你們的,而且你不繳納物業費你後期賣房也是需要物業提供手續的。那個時候你還是得把拖欠的物業費全部繳納齊全才可以給你出示證明,所以物業費一定得繳納的。

物業公司不作為怎麼辦?

這個其實也有辦法解決,那就是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家一起商量投票把現在的物業公司給開除了就行了,然後再通過投票表決找家新的物業公司就可以了!而且這個是可以操作的,在現在看來早就不是平常事兒了,有些物業仗著和開發商關係好,交房後便開始不作為,只管收錢。這樣的物業公司不要也罷,看了還會生氣!

寫在最後:既然你的物業公司都聲稱要起訴你們了,那我建議趕緊聯絡各位業主想辦法成立業主委員會,人多力量大!可不能吃了冤枉虧,畢竟我們辛辛苦苦買房也不容易,花錢請人管理到頭來不能坑了自己呀!希望你能儘快解決問題!

歡迎大家在下方和我留言互動,也歡迎大夥兒關注我,和我一起探討未來!謝謝🙏


為來科技


業主,物業,矛與盾的關係,物業作為矛,對付鬆散的業主有的是辦法,比如電梯給你安裝刷卡器、小區取暖費與物業費相互捆綁、更有甚者時不時的給你停水停電,不光你享受不到物業服務,還催促你交物業費,你不交物業費不光不給你暫停物業服務,還要向法院起訴你,讓你既享受不到物業服務還得掏錢拿物業費,作為業主,真是孤掌難鳴啊。

其實,物業最主要的手段就是分散業主們力量,不讓業主團結,如果業主能團結,什麼問題都好說,怕就怕業主小心思太多、在後面撿便宜拾漏得也很多,就拿我們這三四線城市來說,一般小區都是物業無法無天,小區業主能忍了就忍了,物業碰到說話難聽、手段強硬的業主也沒辦法,就是欺負你們心不齊,沒精力,要是對比的話,拆遷的小區人心齊,時不時的鬧出點事,不光物業服務水平高,物業費也低一些,物業把他們惹毛了,一個電話,樓上樓下全去堵物業門口,一般小區就沒有這麼團結了。所以成立自己的物業委員會勢在必行,不然真的沒有人能替我們說話。

對於接到傳票的業主們也不要心慌,要做到積極應訴,提出反訴,不過要注意平時多收集證據,最好能夠將小區物業不作為的證據全部拿出來,這集需要小區業主齊心協力了,注意相互溝通及證據保存,還是那句話,想在我家家門口作威作福,不行。

能夠成了業主委員會的還是要儘量成了業主委員會,對於太差的物業,直接解聘。


迷途遠望


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是存在契約關係的,

其契約的內容在於:

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提供相關的物業服務~

基本內容包括:

小區保潔、公共設施維修、交通疏導、安全維護等。

從你的描述中可見,物業沒有履行好義務,

“小區髒亂差、電瓶車被盜、樓道衛生無人打理.....”

業主能以此為由,拒繳、緩繳、減繳、不繳物業費,

並向法院起訴,獲取法院支持~~

也可以啟動業主委員會程序,改選小區物業~~


蘋果耗子


前面幾位說的不錯。

拒交物業費,必須有物業工作不好的證據和你和物業交涉的記錄,以及他們不改進工作的證據。不能只是用嘴說。上法庭也不可怕,他起訴你,你也可以反訴他。只要證據在手,法官不會只聽他的。 而且民事糾紛,調解先行,不是馬上審判。

總之,沒有拿到證據之前,不能因一時之氣就拒絕交物業費。 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的,業主一盤散沙,維權就很困難。:


執中bj1


小區物管不作為,首先你可以根據和物業公司簽定的合同說話,首先要有證據(如錄像,錄音,圖片)法院是誰起訴,誰取證,但是這些和不交物業費沒關係,但可以起訴物業公司。不按合同辦事,要求退還物業費,我經歷過的事,也被告到法院,我雖然佔理但還是輸了,因為法院根據物業合同和物權法,必需交物業費,如果物管無做為不按合同辦事,你可起訴物管,前題是必須交物業費,說白了法院就是物管的催債人,那麼你可以在法院判後,可以抗訴請求複議,這樣就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如果二審還是這麼判,你也不用馬上交物業費,等法院執行,物管讓法院執行需要錢等執行廳去執行,但執行廳去執行,你不要阻攔配合執行,否者說你妨礙公物罪,他們最多拿走彩電冰箱洗衣機之類的東西,反正你也用了幾年了,拿走以後換新的,這些東西物管拿去也沒用,說明白了不能讓物管沒有損失的得到物業費,如果你小區沒交物業費的都經過這樣形序,物管就要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來打官司。最後起訴物業無作為或成立業委會解除和物管的合同,另換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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