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青岛引才出新政!5年集聚百万优秀人才 引才“红娘”最高奖50万

近日,

青岛发布新的引才政策

“五大工程”要引才百万人!

最最关键的是,

新政处处为人才着想,

从待遇到落户到工作,

甚至是配偶和孩子的问题,

都考虑到了。

总之一句话:

要让人才来了,

有平台,能干事,留得下!

让人才和城市双赢!

20大领域全球招才 5年拟聚才百万

重点围绕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20大产业领域,加大人才集聚力度,利用5年时间集聚100万名左右优秀人才。其中,海内外院士、世界级水平科学家等顶尖人才100名左右,“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以上领军人才1100名左右,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等高层次产业人才12万名左右,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等基础人才88万名左右,建设分布合理、结构科学、量大质优的金字塔式人才体系。

新政中,从院士级别的顶尖人才到刚毕业的大学生,青岛都准备了“厚厚的礼包”。

顶尖人才团队——

最高补助1亿元

01

顶尖人才

招揽领域分布

围绕实施国际城市战略,面向全球招揽100名左右遍布20大产业领域的海内外院士、世界级水平科学家等顶尖人才,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供人才支撑。

其中,聚焦青岛制造优势,引进培养现代海洋、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制造、现代金融和物流等领域的顶尖人才50名左右;聚焦新兴未来产业的跨代赶超,引进培养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的顶尖人才40名左右;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引进培养纺织服装、机械设备、橡胶化工等领域的顶尖人才10名左右。

奖补政策

对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按规定给予500万元安家费;对柔性引进的,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青纳税的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青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上不封顶。对顶尖人才领衔的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可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综合资助,支持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

02

高层次产业人才提升

围绕做强做高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打造创新创业中坚力量,引进培养12万名左右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等高层次产业人才和特殊人才。

其中,着眼发展现代海洋、智能家电、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制造、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旅游、文化创意、医养健康等领域产业集群,引进培养硕士以上高学历和高职称、高技能人才9万名左右;着眼改造升级商贸服务、机械设备、橡胶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引进培养硕士以上高学历和高职称、高技能人才3万名左右。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对应我市新旧动能转换20大产业,优先从产业先进的国家和地区引进相关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

03

领军人才扩容

招揽领域范围

围绕我市产业体系转型升级,加大国内外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集聚1100名左右具有省级以上称号的创新创业人才。其中,自主培养、全职引进50名左右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30名左右“万人计划”专家、400名左右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结合新产业发展需求,柔性引进500名左右具有省级以上称号的创新创业人才。

奖补政策

对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全职在青“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给予配套支持;对柔性引进的,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青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青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资助,上不封顶。对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可给予1000万元至1亿元综合资助,支持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

04

青年人才奖补政策

对在青创新创业的博士、硕士等青年人才,根据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及企业发展情况,市和所在区(市)政府可按照1∶1比例跟投,上不封顶。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给予60万元至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你成才我资助——

青岛给你出“学费”

01

高端人才培养

在全市范围内每年遴选2—3名有望当选院士的高端人才,培养周期2年,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每年遴选5—10名有望当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优秀创新人才,培养周期2年,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每年遴选1

0—20名有望当选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周期2年,每年最高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02

青年英才托举

加大博士后培养留青力度,为来青在站博士后2年内发放12万元生活及住房补贴;对出站(基地)留青、来青工作的,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积极吸引海内外博士、硕士研究生来青创新创业,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研究人员)、科技工作者、医务工作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到国内外高端机构进修。

03

“金种子”储备

根据用人主体未来一段时期用人需求,从“双一流建设大学”的高校中遴选一批有意来青创新创业的优秀在校生,用人主体与其签订“信用合同”,给予学费补助。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在校研究生根据所获奖学金额度的50%给予生活补贴;对在国外留学的在校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补助。意向用人主体负责“金种子”学生的实习及实习期间生活补贴。用人主体对意向人才的补助,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04

创新创业激励

人才离岗创业政策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文化创意成果转化或离岗创业,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相应享受职称评聘、保险等方面待遇。

积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本地转让许可科技成果的,按实际到账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研发团队奖励。

完善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因客观原因失败没达到预定目标的,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拨付经费不予追回。没有完成的项目,在条件许可后可再申报立项并获得有关政策与资金支持。

全民招才引智——

人才红娘奖最高50万元

01

加大人才红娘奖励力度

对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及相应优秀人才的机构和个人分别按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引进相应称号专家主持的研发团队、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上述标准2倍奖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在两年内获得上述称号的,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

02

发挥用人主体作用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新引进(全职)、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泰山系列产业人才工程人选的,按照每人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主体一次性奖励。

03

打造一流人才集聚平台

继续加大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创新企业、新型智库引进力度,提倡“成建制”人才引进,2022年在青高等教育机构达到50所以上。

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准入限制,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猎头”机构给予一次性落地补助,面向全球招揽人才。

来青岛给绿卡——

住房就医都有礼

01

人才绿卡扩容

A类人才为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以及被评为青岛市顶尖人才团队的核心带头人等国内外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为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部分类别入选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专家”等省部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为青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省首席技师等高层次人才。

02

绿色通道升级

A类人才享受优诊保健待遇,并聘请1名保健医生,子女就学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

B类人才子女就学可在所在区(市)内统筹;

C类人才子女就学根据户籍所在地统筹;

B、C、D类人才每年免费保健查体1次,并享受就医绿色通道。C类以上人才本人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次月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对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实施考察(核)招聘备案制,对用人单位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允许先行引进落地再办理相关手续,提升人才引进效率。

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对经市级认定全职引进的C类以上人才及正高职称人才,可直接登记落户。

探索落实用人主体对创新人才的最终评价权,开通优秀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对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限制,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凭毕业证可落户——

大学生租房都有补贴

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放宽专科、高职校、技工院校高级工以上毕业生落户限制。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落户。

01

人才公寓扩建

全市每年新建100万平方米以上人才公寓。全面落实住宅建设用地上配建人才公寓制度,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应严格按规定比例配建人才公寓,产权性人才公寓出售价格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

取得服务绿卡的人才,可在青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缩短最低缴存时间。

02

博士生研究生等住房补贴政策

对在青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列入紧缺急需目录专业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500元/月、1200元/月的住房补贴。

举家引进配套

建人才及配偶2个“蓄水池”

建立人才及配偶编制“蓄水池”,单列300个机动编制,专门用于已满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其配偶随调安置。

建立人才子女优质基础教育学位蓄水池,市教育局指定2所局属优质普通高中和1所局属优质初中学校安置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各区(市)政府在各学段至少指定2所优质学校(幼儿园)安置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指定优质学校须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青岛这么有诚意,你有没有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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