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端午節,企業將面值1000元的購物卡發放給員工,實務中往往購買購物卡支出額會低於1000元,假設企業是以950元購入面值1000元的購物卡後,
企業併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應按950元計算還是按1000元計算個人所得稅呢?《個人所得稅法》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發放給員工的購物卡應以團購價格950元併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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