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續」人防辦主任的“生意經”——案後說法

「續」人防辦主任的“生意經”——案後說法

「续」人防办主任的“生意经”——案后说法

人防辦主任的“生意經”

——案後說法

「续」人防办主任的“生意经”——案后说法

案後說法

賴月亮案是又一起典型的“一把手”腐敗案件。感到提升無望,又想到即將退居二線,賴月亮產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念頭,把人防辦當成自己的“獨立王國”,把企業老闆當成“提款機”。庭審中,賴月亮說:“我忘了初心,失去了政治定力、法律定力、廉潔定力和社交定力,在腐敗的深淵裡越陷越深,辜負了黨組織對我的教育和培養。”這是萬分慘痛的教訓。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只能為人民謀利益。如果私慾膨脹,用公權力為自己謀私利,黨和人民不會容忍,法律不會容忍。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桂林市是國務院批准建設的國際旅遊勝地和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經濟發展主要以景觀資源可持續利用為主題。賴月亮無視黨紀國法,收受大量賄賂後,沒有把山體人防坑道工程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而是任由行賄人私自建設違法建築,不僅導致人防工程失去價值,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也破壞了桂林市的自然景觀,嚴重侵害了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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