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钢管动粗!撞飞警车!卡哥权益受损向谁诉冤?

钢管动粗!撞飞警车!卡哥权益受损向谁诉冤?

钢管动粗!撞飞警车!卡哥权益受损向谁诉冤?

四个多月前发生的一起轰动全国的违法事件,如今引发了后续的维权问题。315栏目组近日通过海豚之家社区收到了当事货车司机反映的信息,从而牵扯出了一次并不寻常的维权难题。

事情得从2月9日说起,当天下午16时许,广西桂林平乐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举报,在当地桂江桥头水岸名都门口对面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后驱动车与大货车发生刮擦后,货车司机居然下车使用起了钢管,疯狂殴打后驱动车的车主。

接警后当地公安部门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发现肇事司机已经开车逃跑。巡警迅速驾驶巡逻车追赶肇事货车。当行驶至平乐县桂江大桥中间时,肇事货车竟然调转车头,将警方巡逻车撞到了桥栏杆,接下来继续往龙窝方向逃跑。此后,巡警的另一辆越野警车及交警巡逻车继续追赶,肇事货车显得更为疯狂,往桂江大桥方向连续撞击了路上的十余辆车试图逃逸,最终肇事司机梁某被警方抓获。如此令人惊心动魄的场景就此落下了帷幕。

货车肇事司机落网了,等待他的将是进一步审理和法律的严惩。但在这一案件之中,却有另一群受害人的权益有待伸张,那就是被被肇事货车撞击致伤的的十余辆车的车主,其中就有向我们反映问题的当事人——货车司机吴师傅。他表示自己的货车当时并非被意外撞伤,而是被当时执法人员征集前往堵截肇事货车;如今自己的车因为配合执行公务而受损了,时隔4个多月仍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找相关警务人员也没有下文,不知道应该向谁要赔偿。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连线到了一位不愿意透露个人姓氏的警务人员,他正是经手处理这一事件的。这位警务人员出言谨慎表示很多信息不方便透露,只是声称造成的相关损失正在评估过程中,最终的估价还没有出来,材料还在呈送过程中。

蓝海豚法律特聘专家朱梦云律师认为,这一事件中首先可以肯定警方的征集工作是合法的。因为《物权法》第44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过她表示,该条同样规定“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根据对于该法条的解读中,朱律师表示既然被征用货车已经出现了毁损,那么作为做出征用决定的单位,应当对于被征用车的车主给予适当的补偿;至于补偿的时间问题,法律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有关部门也应该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给出结果。

如果当事人对于被征用的损失和补偿的数额存有异议,那么可以根据行政法的规定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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