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7月1日起,贵阳村干部报酬要提高,这些人也有激励…………

7月1日起,贵阳村干部报酬要提高,这些人也有激励…………

5+2,白+黑

身处一线,压力山大

……

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

总有这样那样的困惑

别愁,好消息这里有

贵阳市近日出台了

关怀激励基层干部的“1+1”政策

《关于加强乡(镇、社区)、村(居)基层一线干部关怀激励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的意见》

有好多实打实的“福利”哦

赶紧跟政前方仔细看——

7月1日起,贵阳村干部报酬要提高,这些人也有激励…………

《关于加强乡(镇、社区)、村(居)基层一线干部关怀激励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条细则,分别从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待遇上保障四个方面关怀激励基层一线干部。

政治关爱

《意见》提出,“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评先评优时,要将指标向基层一线适当倾斜,向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城乡‘三变’改革一线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倾斜。”贵阳市每年将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一村(社)一大”等基层一线服务人员;并根据乡(镇、社区)编制空缺情况,每年拿出事业编制岗位,面向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且在任在岗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实行定向招聘。

工作支持

《意见》明确,贵阳市要加大乡(镇、社区)干部的交流力度,对连续在乡(镇、社区)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结合部门空编情况和干部本人意愿,统筹进行轮岗交流;各区(市、县)直部门要全力支持乡(镇、社区)开展工作,不随意制定考核事项,不额外增加乡(镇、社区)工作负担;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基层一线干部勇于担当、敢于突破、积极有为、依法作为;客观看待和正确处理基层一线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过程中尽职担当,非因主观故意出现的失误偏差、损失和负面影响,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督促其纠错改正。同时,要注重培养选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对工作实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干部,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基层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生活关心

《意见》要求,贵阳市要建立市、区(市、县)两级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干部工作机制,经常了解关心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长期在艰苦地区工作、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干部,离任的村(居)干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进行走访慰问。要在乡镇推进“6+N”基础设施建设(党建活动中心、食堂、卫生间、淋浴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六类基础设施及其他N种基础设施),为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要不断改善第一书记和同步小康驻村干部的住宿和工作条件,为他们“驻得下”打下基础。要发挥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资金作用,对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适当经济补助,用制度解决基层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要健全完善基层一线干部体检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定期组织基层一线干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基层干部心理自我调节能力。要落实休假制度。

待遇保障

《意见》强调,要按规定落实好各项基层干部待遇。在乡(镇、社区)年度考核工作中,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向乡(镇、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倾斜。各级党委要采取财政投入、统筹各项经费、向村(居)委员会购买服务、集体经济奖励等办法措施,确保全市村(居)干部报酬在全省处于前列。

7月1日起,贵阳村干部报酬要提高,这些人也有激励…………

《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的意见》,将于7月1日实施。

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村办公经费,贵阳市整体提高到每年每村不低于5万元。

明确要统筹村各项工作经费和岗位报酬,按村人口数多少确定村干部职数为6—9人。要明确发放报酬标准和方式,将村干部报酬提高到每人每月3100元—4200元不等。发放方式为“基础报酬+绩效报酬”,为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比重,村干部报酬1700元作为基础报酬按月发放,剩余部分作为绩效报酬,按每季度考核发放。

提高村民小组长(或网格员)报酬,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

建立村干部报酬逐年增长机制,村干部基础报酬按任职年限,每多任职一年,基础报酬每月调增100元,一年一调。

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2年获得市级表彰或连续3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内从次年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对100个低收入困难村党组织书记(从机关事业单位下派的党组织书记除外)、村委会主任获得1次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年获得县级表彰的,在任期内从次年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

有激励有考核

村干部提高报酬后,要对村干部建立工作任务清单。

具体量化村干部的工作任务,按照任务清单,结合村干部的日常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考核。严格考核兑现。

原则上每季度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集中督查。

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督查考评中被通报批评的村干部,视情况扣发绩效报酬。区(市、县)要对村干部实行专职化管理,确保村干部全身心投入村事务,投身扶贫攻坚、城乡“三变”,切实履行好职责。要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公平公开、妥善处理经考核不胜任的相关人员。对存在政治立场不坚定、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党规党纪等情况的村干部,视情节进行组织调整、劝退或依法罢免,涉及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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