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何看待為留在美國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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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為了留在美國,取得合法身份,而選擇假結婚。這在美國是重罪,一旦被查證,當事人會被遣返,美國公民一方也會因為欺騙政府而被定罪。但是,因為結婚是一個留在美國的捷徑,所以鋌而走險的也不在少數。 據瞭解,假結婚通常是尋找一方具有美國全法公民身份的人,與之辦理結婚手續,然後再以其身份,來申請非美國公民一方轉為美國合法居民。如果是正常的結婚程序,一般一年就能夠拿到綠卡。三年之後即可轉公民。 但是,政府執法機關,對假結婚打擊力度也非常大,如何證明兩個人是真結婚,是有一定的審核程序。通常,兩個人要單獨分別被面試,面試官會問一些非常家常的問題,比如臥室的鬧鐘放在什麼地方,對方昨天是什麼睡有等。如果沒有足夠的默契與準備,兩個人分別回答的時候,就會出錯,有時間一些結婚的案子就會被拒絕。   移民官有時候也會在不通知的情況下,早上或者晚上到當事人家中檢查,看兩個人是否住在一起。曾經有一對夫婦,移民官到其家中檢查了三次,他們卻有兩次家中無人,所以案子被拒絕之後,又重新申請,一直耗了四年時間才正式通過。 留在美國,如果是正常的途徑,是受政府保護的。只要是真正的結婚,雙方的權益都是受保護的。也有案例是嫁給美國人後,對方一直家暴新移民一方,新移民為等身份,而不敢反抗。其實,如果有充分的證據,受害人可以申請保護,而即使是離了婚,其美國身份也可以保持。 但是,如果真是一方為了錢,一方為了身份而採取假結婚的方式,則屬欺詐罪,是得不償失的。所以,現在也有人為採取了保險措施,即真結婚,真要錢。就是對方在結婚後,付另一方一筆錢,與之真結婚。如果拿到身份,兩人合適,則保持婚姻,則金錢為雙方共同擁有。如果不合適,也可離婚,一方拿到了身體,一方保留了金錢。


美國生活速遞


在美國,假結婚的目的絕大多數都是為了取得在美國的居留權,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綠卡。但假結婚一旦被查出,所得到的後果是相當巨大的。在美國,是由移民局來負責調查假結婚的案件的。如果被證實婚姻目的是不真實的,你的綠卡將被認為是欺詐性的,如果你設法獲得公民身份,那也可能被撤銷然後,移民局可能會將移民驅逐出境,並通過拒絕未來的簽證申請來阻止移民進入美國。

移民和國籍(“INA”)包含非常苛刻的條款來打擊欺詐婚姻。虛假,假冒或欺詐婚姻是夫妻為了利用美國移民法中的空白漏洞而簽訂的。在INA下,婚姻無效僅僅是因為這對夫婦通過動議獲得結婚證書。相反,這對夫妻必須打算真正在一起建立一種生活。根據INA第204(c)條款,如果受益人先前進入,企圖或串謀進入欺詐婚姻,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不能批准移民簽證申請。無論外國人是否真的通過假結婚獲得移民福利,第204(c)條都適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必須否認所有代表從事婚姻欺詐的受益人提出的移民簽證申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管其後續請願的理由或從事婚姻欺詐的理由,都不能行使酌情決定權和批准請願書。USCIS或其前身事先決定移民局和移民局歸化服務機構(“INS”)認為,受益人訂立假結婚無權享有同樣的結論性效力,因為該決定並非使用明確,明確和令人信服的證據標準作出,而審裁官可依賴任何相關在外國人檔案中的證據。

所以,還是要通過合法的手段取得在美國的居留權。否則就得不償失了。


本來世界觀


首先假結婚騙綠卡,自己要有錢。沒錢誰跟你假結婚? 再深一步,有錢了幹嘛要假結婚? 想弄個美國身份? 其實真正有錢人才不要美國身份吶,成龍,李連杰,曹德旺,宗慶後都是把美國國籍或綠卡退掉的,為了就是不讓美國政府以納稅名義瓜分他們的財富。說來歸去,還是錢!

其次結婚為人生頭等大事,拿頭等大事當交易的人,以後啥事不能幹? 啥事幹不出? 當然不是指正當的事業。社會上層或有身份的人對這種人是嗤之以鼻,躲之遠遠。


david86929


為了綠卡,在美國假結婚的,有金星。他(她)經常自吹這一段光輝歷史。另外,陳凱歌和洪晃也有嫌疑。參見兩人回憶錄。美國假結婚最少要保持3年。一般價格在4萬美元左右。(以前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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