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荷塘交警大隊查獲一起實習期酒駕違法

為進一步加大對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積極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荷塘交警大隊開展經常性酒駕整治行動不放鬆。5月14日,在整治中查獲一起實習期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5月14日14時10分,一輛牌照號為湘B牌照小轎車在石宋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石宋橋頭時,駕駛員在看到前方交警後明顯降低了車速,幾秒後又向右調整方向,試圖從右側車道避開交警,可是敏銳的民警早已朝這輛有躲避檢查嫌疑的車輛靠近。無奈之下,駕駛員秦某隻得停車接受檢查。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中飯時候陪朋友應酬,本來開車了沒想喝酒,但是朋友熱情勸酒自己考慮少喝點沒事就喝了一瓶啤酒”。經進一步查詢,秦某的駕駛證於2017年11月24日取得,目前仍屬於實習期,而酒駕的行為則意味著他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且駕駛證將被註銷,需要重新報名考試,聞聽此言,秦某直言不該抱僥倖心理,這一瓶酒的代價太高了。

一直以來,大隊在積極開展酒駕專項行動的同時,要求各中隊負責人和民警結合轄區實際,根據上級領導部門關於整治酒駕相關要求和大隊制定的具體工作措施,堅持採用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加大對私家車、客貨運車輛、麵包車、危化品運輸車、摩托車等重點車輛的檢查力度,形成對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常態化整治氛圍。

為在轄區形成持久性的酒駕整治氛圍,遏制交通事故發生,大隊在開展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加大宣傳力度,強化重點整治,堅持常態管控,多舉措常態化開展整治酒駕行動,確保轄區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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