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深夜一小區內車棚起火,多輛汽車被燒燬!消防通道絕對不能被佔用

近日,

呼和浩特芳汀花園一車棚起火,

附近的多輛汽車被燒燬,

有目擊者稱是因為

電動車充電引起的。


深夜一小區內車棚起火,多輛汽車被燒燬!消防通道絕對不能被佔用


深夜一小區內車棚起火,多輛汽車被燒燬!消防通道絕對不能被佔用

據網友爆料:

芳汀花園小區消防通道

讓車全部佔用!

半夜大門口著火,

大消防車連門口都進不來,

這要是中間樓區著火

消防車更沒有辦法進來,

消防通道停車問題請依法處理!

深夜一小區內車棚起火,多輛汽車被燒燬!消防通道絕對不能被佔用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絕不能佔用

在火災發生的3至5分鐘是黃金救援時間,5至10分鐘進入發展階段,開始向四周蔓延,10分鐘以後,就進入猛烈燃燒階段,滅火難度大大增加。

消防通道不僅是行走的通道,也是發生火災時用來逃生的生命通道。但是,很多居民仍有在樓道堆放雜物、停放電瓶車、給電瓶車充電的習慣;還有人天天佔用消防車道,埋下救援安全隱患;這些行為不僅會增加這些區域的火災隱患,還大大增加了火災時逃生疏散的難度。

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消防安全無小事,

事事關乎你我他。

佔用通道請清理,

維護大局靠大家。

文:綜合自新浪微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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