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莫让房屋漏水“冷”了邻里关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有些邻里之间却常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纠纷。对此,我们该如何避免引发邻里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近日,未央法院高铁新城人民法庭就化解了一起因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系上下楼邻居,因被告李某房屋常年漏水且不维修,造成楼下原告孙某家卫生间无法正常使用,墙面、电器多处受损,以至无法居住,被迫搬出房屋。原告孙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李某排除房屋漏水对其的影响,并赔偿各项损失15万余元。

承办法官徐红与双方沟通后了解到,原告孙某之前因漏水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被告李某房屋的水管上安装了阀门,并切断上水,被告李某已就此事起诉,案件正在审理中。徐红法官意识到,此案看起来虽简单,但如果照搬法条机械处理,不仅无法化解双方纠纷,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徐红法官多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并先后7次前往现场查看漏水情况。通过不懈努力,最终被告李某先将自己房屋的漏水点维修后,再找工人修复原告孙某房屋损坏处,更换原告受损财物,并赔偿原告损失2.5万元。但原告孙某又提出修复后的地方存在瑕疵,徐红法官又前往现场,督促被告李某进行修补。问题圆满解决后,原告孙某申请撤诉,并对徐法官的付出表示感谢。

【编后语】

“邻里好,赛金宝”“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邻里和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邻里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产生纠纷要积极化解,切不可“小事变大、大事变炸”。建议物业管理部门也要履职尽责,妥善处理业主之间的矛盾。

让我们以包容的心态,共同营造良好的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刘思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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