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鄰居懷疑偷電上門引發互毆 女子“還手”被控故意傷害罪

鄰居懷疑偷電上門引發互毆 女子“還手”被控故意傷害罪

12月4日下午,張新波被控故意傷害罪庭審直播現場。截圖

  新京報訊(記者 趙朋樂)遼寧男子徐海鋒的電錶,安裝在隔壁鄰居張新波(女)的門店。因懷疑有人偷電,徐海鋒去查看電錶時,與張新波發生廝打。張新波使用挑衣杆反擊,致徐海鋒輕傷。此後,張新波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訴。12月4日下午,此案在遼寧莊河市法院開庭審理,張新波的律師以正當防衛為其辯護。

  因矛盾發生廝打

  張新波在遼寧莊河市經營大家庭購物廣場,徐海鋒在隔壁經營長波服裝城。長波服裝城的電錶,設置在大家庭購物廣場內。

  2019年3月9日16時許,徐海鋒懷疑有人偷電,和電工一同前往大家庭購物廣場,查看自家電錶箱。隨後,與張新波發生爭執。

  兩人互相辱罵,繼而發生廝打。張新波持挑衣杆將徐海鋒臉部打傷。之後,徐海鋒報警,並於當日進入莊河市中醫醫院接受治療。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現場視頻顯示,事發時,張新波手持挑衣杆,站在一排衣服旁邊,徐海鋒一邊說話一邊向她靠近,兩人有明顯言語爭執。

  徐海鋒靠近過程中,張新波稍往後退,並伸出右手製止徐海鋒。幾乎同時,徐海鋒也伸手推搡,兩人扭打起來。徐海鋒用腳踢張新波腿部,並用拳頭打張新波頭部,張新波一直用挑衣杆反擊,最後,打中徐海鋒臉部。

  經大連衡泰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徐海鋒面部皮膚裂傷,構成輕傷二級。

  張新波女兒告訴記者,2019年7月26日,張新波被莊河市公安局興達派出所民警傳喚。當日,張新波被刑事拘留,後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院批捕。

  在此之前,徐海峰也被警方拘留十日,並處罰二百元的行政處罰。

  2019年11月13日,莊河市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檢方認為,張新波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日下午,此案在莊河市人民法院開庭。

  律師以正當防衛辯護

  庭審中,張新波稱自己是正當防衛。她自稱,當時擔心徐海鋒碰到自己胸部,因此伸手製止。她還說,是徐海鋒先動手打人,並打到了她胸部,之後,她才用挑衣杆反擊。她表示願意支付徐海鋒醫藥費,但不認為自己屬於犯罪。

  新京報記者聯繫到徐海鋒,他說自己沒有襲擊張新波胸部的意圖,是張新波先罵的他。

  庭審中,張新波辯護律師殷清利認為,在本案中張新波行為具備防衛因素,且徐海鋒受傷僅為輕傷,不屬於重大損害,希望檢察院撤回起訴。

  庭審持續了4個小時,擇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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