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邻居怀疑偷电上门引发互殴 女子“还手”被控故意伤害罪

邻居怀疑偷电上门引发互殴 女子“还手”被控故意伤害罪

12月4日下午,张新波被控故意伤害罪庭审直播现场。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辽宁男子徐海锋的电表,安装在隔壁邻居张新波(女)的门店。因怀疑有人偷电,徐海锋去查看电表时,与张新波发生厮打。张新波使用挑衣杆反击,致徐海锋轻伤。此后,张新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12月4日下午,此案在辽宁庄河市法院开庭审理,张新波的律师以正当防卫为其辩护。

  因矛盾发生厮打

  张新波在辽宁庄河市经营大家庭购物广场,徐海锋在隔壁经营长波服装城。长波服装城的电表,设置在大家庭购物广场内。

  2019年3月9日16时许,徐海锋怀疑有人偷电,和电工一同前往大家庭购物广场,查看自家电表箱。随后,与张新波发生争执。

  两人互相辱骂,继而发生厮打。张新波持挑衣杆将徐海锋脸部打伤。之后,徐海锋报警,并于当日进入庄河市中医医院接受治疗。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现场视频显示,事发时,张新波手持挑衣杆,站在一排衣服旁边,徐海锋一边说话一边向她靠近,两人有明显言语争执。

  徐海锋靠近过程中,张新波稍往后退,并伸出右手制止徐海锋。几乎同时,徐海锋也伸手推搡,两人扭打起来。徐海锋用脚踢张新波腿部,并用拳头打张新波头部,张新波一直用挑衣杆反击,最后,打中徐海锋脸部。

  经大连衡泰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海锋面部皮肤裂伤,构成轻伤二级。

  张新波女儿告诉记者,2019年7月26日,张新波被庄河市公安局兴达派出所民警传唤。当日,张新波被刑事拘留,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捕。

  在此之前,徐海峰也被警方拘留十日,并处罚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13日,庄河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检方认为,张新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日下午,此案在庄河市人民法院开庭。

  律师以正当防卫辩护

  庭审中,张新波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她自称,当时担心徐海锋碰到自己胸部,因此伸手制止。她还说,是徐海锋先动手打人,并打到了她胸部,之后,她才用挑衣杆反击。她表示愿意支付徐海锋医药费,但不认为自己属于犯罪。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徐海锋,他说自己没有袭击张新波胸部的意图,是张新波先骂的他。

  庭审中,张新波辩护律师殷清利认为,在本案中张新波行为具备防卫因素,且徐海锋受伤仅为轻伤,不属于重大损害,希望检察院撤回起诉。

  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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