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孩子因病身故,5萬壽險被拒賠,保險公司:合同無效

對於所有爸爸媽媽而言,子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沒有人可以承受失去子女的痛。

管家最近看到一個案例:四歲幼童患心臟病身故,保險公司以心臟病屬於免責條款為由拒賠,法院卻要求保險公司如數賠償保險金。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管家帶大家來看看。

01 案例詳情

2011年4月2日,李某去銀行存錢,在銀行的保險業務員推銷之下,為兒子李浩買了五份分紅型的終身壽險和附加險,基本保額5萬。

2013年7月,李浩開始感冒發燒,並持續了好幾天,著急的李某將兒子送去醫院檢查。

孩子因病身故,5萬壽險被拒賠,保險公司:合同無效

不幸的是,在同年的12月,李浩因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李某夫婦悲痛欲絕,處理完李浩的身後事後,想起曾經幫李浩買過壽險,於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調查之後,以先天性心臟病屬於免責條款為由拒絕賠償保險金。

李某夫婦無法認同這個說法,和保險公司協商無果後,決定起訴保險公司,要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和退還保費。

法院經過審理,決定判李某勝訴,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支付保險金。

02 案例分析

明明先天性心臟病屬於免責條款,為什麼法院還會判保險公司敗訴呢?

法院是這樣認為的:

  • 李某買的保險單在4月2日生效,但是保險公司在4月25日才將保險的合同條款寄給李某簽收,此時並沒有履行對免責條款的說明義務。
  • 李浩是在買了保險的兩年後身故,李某也已經連續三年繳納了保險費用,此時保險公司是沒有合同解除權的。
孩子因病身故,5萬壽險被拒賠,保險公司:合同無效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保險公司沒有詳細和李某說明免責條款,所以法院判定李某勝訴,保險公司要賠償李某夫婦保險金。

03 小孩子該如何買保險

管家最近寫了多篇案例,發現不少保險公司敗訴都是因為沒有履行向投保人說明免責條款的義務。

不過管家還是建議大家在投保時看清楚免責條款,以免保險公司以某某病屬於免責條款為由拒賠。

大家都是第一次當家長,孩子的成長之路難免會磕磕絆絆,身為父母該如何為孩子添置保險,未雨綢繆呢?

孩子因病身故,5萬壽險被拒賠,保險公司:合同無效

  1. 意外險

根據中國疾控中心發佈的文件顯示,我國未成年兒童的第一位致死原因就是意外事故,比如意外溺水、跌倒、墜落等等。

還有一些意外事故會給孩子造成不可逆的嚴重傷害,所以給孩子配置一份意外險是很有必要的。

  1. 醫療險

我們都知道,孩子年紀還小,免疫系統沒有成年人那麼好,很容易生病。

常見的病有發燒、腸胃炎、支氣管炎、手足口病等等,治療一次少則幾百,多則上萬,長期下來費用並不少,那麼這時候就可以考慮為孩子配置一份醫療險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把保護傘,那麼保險就是孩子的第二把保護傘,在兩把保護傘的共同保護之下,孩子才可以更健康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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