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招聘」屯溪區面向優秀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屯溪區面向全區優秀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2名,安排在屯溪區街道(鎮)所轄城市社區工作。

報名時間

2018年9月17日開始報名

考試形式

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為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激發社區幹部工作熱情,根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皖發〔2018〕3號)、《中共安徽省委關於加強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皖發〔2018〕15號)、《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黃辦〔2017〕12號)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就在全區範圍內面向優秀城市社區黨委、居民委員會正副職(以下簡稱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全區優秀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2名,安排在屯溪區街道(鎮)所轄城市社區工作。招聘計劃等信息於9月7日起同時在屯溪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ahtxq.gov.cn/)、屯溪先鋒網(http://txq.ahxf.gov.cn/)、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7/0/page_1.html)上統一發布。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第六屆城市社區換屆時(2015年9月)擔任屯溪區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即社區書記、主任、副書記、副主任)且目前仍在屯溪區城市社區正副職崗位任職,簽訂勞動合同,納入社區工作人員管理的;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3.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8年9月17日後出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在影響期內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試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程序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成績合成、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區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區委區政府大樓629室)。

3.報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3)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4) 街道(鎮)下發的任職文件或加蓋任免單位公章的任職證明;(5)自行下載填寫且經審核的《屯溪區2018年面向優秀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並做出書面誠信承諾。

4.資格審查:《屯溪區2018年面向優秀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須由報考人員所在鎮黨委或街道黨工委審查並填寫推薦意見,報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真實、準確、有效的報考信息。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和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5.開考比例:應聘的崗位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開考比例不低於3:1。如低於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崗位招聘的計劃數。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基層工作能力實務。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市情區情、國家村居政策法規、村居知識、寫作等。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在2018年10月13日,地點在屯溪,具體詳見《准考證》。

筆試准考證領取:考生於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考生,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每個招聘崗位按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一併進入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及心理素質、知識面等要素。面試總分為10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小於或等於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否則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四)成績合成

筆試和麵試合成成績的計算方法: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進行合成,分值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如考生最終成績相同的,按先面試成績、後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則採取加試方式進行)。

(五)體檢與考察

按照先體檢後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並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考察對象所在街道(鎮)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並形成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屯溪區人民政府網、屯溪區先鋒網、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一週。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所在街道(鎮)報區編辦、區人社局審批,並辦理聘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聘用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原則上在社區繼續工作不少於兩年。

(七)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有關招聘政策及統考考務、面試、體檢、考察等後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屯溪先鋒網、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站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複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託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及考務諮詢電話:0559-2596140(區委組織部組織科)

0559-2596311(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舉報電話:0559-2596133(區紀委監委信訪室)

0559-12380-1(區委組織部)

上述諮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於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屯溪區2018年面向優秀城市社區“兩委”正副職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特此公告中共黃山市屯溪區委組織部

黃山市屯溪區民政局

黃山市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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