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經本機關領導人員集體研究決定,不能以個人意志代替集體決策,以少數人意見代替多數人意見。就批准權限而言,市級、縣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省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國家監察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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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8 18:58:44 錦州新聞網
各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經本機關領導人員集體研究決定,不能以個人意志代替集體決策,以少數人意見代替多數人意見。就批准權限而言,市級、縣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省級監察機關採取留置措施,應當報國家監察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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