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讓“庸懶散”的幹部“下課”

領導幹部不擔當、不作為,激情衰退,敷衍塞責,怎麼處理?浙江省委態度鮮明堅決:“下課!”近3年來,浙江堅持以上率下,抓住換屆調整、年度考核、巡視整改等契機,共“下”了95名不擔當不作為的省管幹部,今年省直單位班子集中調整時,一次性就“下”了11名省管幹部。(6月6日新華網)

“在其位謀其政,有位當有為。”勤於幹事、勇於擔當,是黨之所託、民之所望,是使命所繫。然放眼當下,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過得去”者並不鮮見。要麼多說話、少做事,得過且過,無所作為;要麼涉及群眾利益,能拖就拖,搞規避變通,拉關係人情;要麼心存看攤子、守位子、催著幹、看著幹,迴避矛盾,不敢擔當,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要麼遇到問題擔心踩到紅線,觸犯規則,畏首畏尾,患得患失。既然當官不為民做主,那麼,不如回家賣紅薯。讓“庸懶散”幹部“下課”也就在情理之中。

“大者不能,小者不為,是棄國捐身之道也。”語出《荀子·大略》。意為:大事不會做,小事不去做,這是亡國滅身的道路。為官一任,興利除弊、造福一方,此理亙古不變。作為領導幹部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應盡的職責,是非面前不表態,矛盾面前不敢上,風險面前不敢闖,失誤面前不擔責,歪風面前不敢斗的行為,究其實質,乃是“為官不為”,是腐敗不正之風,表明個別幹部在行使權力時權力觀、事業觀錯位,理當予以嚴懲。

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推進作風建設的講話中就明確指出:黨員幹部務必做到“三嚴三實”。即: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這既是黨員幹部的修身之本,為政之道、成事之要,也是對所有黨員幹部的最基本要求。如果因為監管失位缺位、執法軟弱無力、執法不力惹民怨、基層部門欺上瞞下……再加上監管的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勢必導致違法事件長期存在,損害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公共利益,造成政令不通、執政不力,此類幹部要來何用。

庸官之所以能“混”,懶官之所以能“撐”,跟懶政庸政問責機制缺失不無關係。正如有專家所言“為官不為就是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失職行為,堪比貪汙腐敗。”為此,對於“庸懶散”幹部不妨多管齊下。深挖病根、找準病灶,從思想上、制度上、組織上綜合施治、對症下藥,根治“為官不為”毒瘤;頂真都硬、戳到“痛處”;強化責任擔當。通過引導教育,讓其心裡裝著人民、裝著事業,夙夜在公,忠誠履職迴歸本色;監督手段多樣化,主管部門監督,群眾、輿論的監督有機結合;積極創設激濁揚清、優勝劣汰的好環境,讓“為官盡責”者升、讓“為官不為”者降。發揮“下”的撬動作用,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生態。

管理之要,重在得人,其本質是調動人的積極性。責任與權力對等,讓讓“庸懶散”幹部“下課”勢在必行。激濁揚清、優勝劣汰,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為勇於改革的幹部打氣;對慢作為不作為的幹部嚴肅懲處,再輔以一崗雙責,加強監督問責,定能倒逼幹部“為官有為”,形成風清氣正的良性局面。(作者: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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