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高雲翔再次提出保釋申請

高雲翔再次提出保釋申請

據外媒報道,根據法院方面的消息,高雲翔的律師已提出再次申請保釋,下一次初審保釋的時間就在6月18日。

大家已經知道,高雲翔的律師已在4月10日向悉尼地方法院(Central Local Court)申請過一次保釋,然而法官考慮到中澳兩國之間缺乏引渡條約等原因,拒絕了保釋申請。

但根據法院方面的消息,高雲翔的律師已提出再次申請保釋,下一次初審保釋的時間就在6月18日。詳情請參見下面的法院網站信息截屏:

高雲翔再次提出保釋申請

法院網站信息截屏

從上面可以看到,在六月份高雲翔案會有兩次開庭,一個是媒體事先報道過的、即將在6月7日進行的過堂,另一個就是高雲翔的律師準備在6月18日上午向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提出的保釋申請。

6月18日的是保釋初審(Callover),即詢問雙方的案件準備情況並決定對保釋申請進行正式庭審的時間,一般是在初審後的一到兩週,因此審理該保釋申請有可能會在六月底七月初。

據唐林律師行分析,在澳大利亞這樣的法治國家,任何司法流程都必須有法律依據,這次的保釋申請也不例外。根據新南威爾士州保釋法第66條第1款和第49條的規定(Section 66 (1) and Section 49 of the Bail Act 2013):若保釋申請在其他法院被拒,新州最高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可以再次受理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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