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买房,被业主卷走11万首付消失,中介承担什么责任?

每日吃法


买房被业主卷走首付款在这几年没有听说过。现在二手房交易非常规范,买卖双方在正式交易时,必须由中介陪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如果买家首付款被业主卷走,可以报警并走司法途径,中介有连带责任。



除非买房者找了非正规的中介,中介串通业主进行诈骗活动,否则不可能发生上述情况。通过中介的二手房交易,需要签订买卖双方以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合同。合同都是统一格式,一般都是先付买房定金,金额大致为二万到五万,一般没有首付款一说。在付定金之前,中介公司会查验双方的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确认之后还要将房产证和半数定金抵押在中介公司。

正式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各持身份证,买房合同,房产证以及房款,和中介公司职员一起到房管局进行交易。房款和房产证同时交给房管局以及它的开户银行账户,等待验证房款和房产证完毕后,房管局再将房款打给卖方业主,将房产证过户到买房者手里。


这个过程需要一段时间,程序非常严格,没有空子好钻。如果卖方业主想要吞没这笔首付款,岂不是要串通中介和房管局?如果确实发生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报警说遇到诈骗,直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全国现在估计都推行严格的二手房交易制度,中介公司在买方付定金的时候,同时收取卖方的房产证;否则卖方违约了,就无法收取卖方业主的双倍违约金。


陆燕青


我在说之前要先申明,我不是房产中介,只是买过房遇到点小麻烦,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从而意识到中介的重要性。

买房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实在太复杂了,特别是二手房,别看交易的时候有这个规定那个协议的,一旦有一方反悔,这些协议规定都是废纸,很多事不经历一次更本想不到。不是老司机千万不要从中介那里扣钱,一定要多花,花到位,就算一切顺利也不要有中介费亏了的想法,我们就在花钱买中介的良心,他们是有能力撇清自己关系,而他们也是唯一可以帮到你的人。

题主的描述里把自己放在和中介的对立面,基本上就胜算为0了,你的目的是拿回11万,可想从中介那里捞回来那是找错路了,法院是看证据办事的,我都不用看你能提供的所谓证据,这事情你玩的过中介吗,人家是职业做这个的,见过的官司多了,你都不知道哪些证据有用哪些没用,哪些能拿出来哪些不能拿出来,你要是懂就不会在这问了。而且,惹火了中介,你连控告业主的证据都可能拿不全。

当然我以上说的是以正规中介为前提的,路边一巴掌地的小店,中介费忽高忽低的那种不包括在内。说这么多这才是重点,题主应该就是贪便宜才落到这个境地。别的不说了,正规中介在付定金开始就要把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都押在手里的,一直到办理过户,如果卖家不接受这条,正规中介就算利润再高也会放弃这单生意,这是防止卖家反悔最基本的做法,就是以后用来打官司,比后来的什么证据都有用,天知道中介和卖家花多少钱买通了你,这条都没有就愿意连首付都付了

我觉得还是到什么1818黄金眼之类的媒体反映一下试试吧,用舆论搞臭他们,看他们有没有妥协破点财息事宁人的余地,不然就只有自己为自己贪便宜的心思买单了。


秋实2013


本人于2017年10月在安居客上看到西安德昌中介发布的售房信息,打电话约定看房。看完房子下来在小区门口,两名中介工作人员以此房抢手,前边已有人有意向去交订金,催促我立马转账5000块给他们,以确保留给我!感觉房子各方面比较接近期望,也怕错过就交了5000诚意金!

在交钱之前,我反复追问此房的属性?中介介绍业主给父母买的,父母不愿来城里生活,所以业主不想要了。业主和他们店长是老关系了,比较熟悉,业主跟开发商绿地内部有强硬关系,目前只交了首付款,没有网签,有个订购协议,业主配合中介和我,一起去开发商处办理订购协议更名,然后再以我的名义跟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网签,正常办理按揭!

次日中介约来了业主,在德昌中介办公室签订了三方合同,收取了3万定金(诚意金5000冲抵+25000),业主承诺跟绿地内部沟通好了通知我们去更名!更名后我向中介付中介费16800元。

2017年12月10日,中介打电话给我让我准备四五万的现金,次日一早去开法商处更名,业主要用钱运作,因为有中介担保,所以就没多想,准备了现金,次日一大早,大家如约而至在绿地门前街边,业主索要现金,征得中介同意给了四万,业主把钱交给了一个所谓“办事”的人,我们一行进入绿地售楼部坐等,业主期间打了几个电话,说是沟通好了,办理更名的领导随后就来,说是更名之后,这个房子跟他就没关系了,让把他的首付款结算一下,要求再给四万,我再次征求中介意见,中介跟业主沟通,业主坚持要再拿四万,中介就默认再给四万!业主打了收条!当天在绿地等到下班,业主约的“办事”的人也没来,我立即向中介提出异议,中介说没事,有房子在这呢,不怕,业主明天来继续办理!

第二天我一早去了绿地,没见业主本人,电话给中介,中介说电话联系,让我等消息,此后业主以找关系为由,各种推脱,最后消失,中介带我找了几次人,所有地址都找不到人,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业主把我的微信拉黑了,我多次催问中介,中介说他们的电话和微信也被拉黑了!

我去开发商处了解情况,开发商一再声明,绿地的房子从来没有更名这种操作,不能更名,此业主后续款没跟上,已经违约,他们将会通知对方来处理,对方不来就公告,公告之后收回房子,二次销售!

现在中介让我去法院起诉,请问如果找不到业主,可否要求中介赔钱?中介在这件事上承担什么责任?


每日吃法


首付不是过了户才给的么?还有就是需要买方解押的情况,一般都是先在银行确认扣款的具体时间,然后稍提前打钱给业主还款账号,一般提前一天或者半天,不会签了合同就打钱的,签合同一般只给定金。业主卷款潜逃跟中介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中介只是给双方资源整合牵线搭桥,优化办理流程节约时间,相对降低买卖双方风险的作用,出现违约中介会帮助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责任,但主体依然是守约方或违约方。卷款潜逃绝对的是在公安机关报案,并到法院起诉。


z100261687499


一般的嗯,买房购房有购房合同你完全可以凭合同去法院起诉他一个担保作用,中介承担着一个担保的作用,他有责任和义务去为他的信息负责,所以说你不用害怕,要是没有合同银行的转账记录切最好录音能够通话确认收到钱的证据


皮匠传媒


房产一手更名本来就是违规行为,中介必须承担责任,因为提供不实信息,再加上违规操作。


楼主也不是没有责任,首先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本就不多,那么好落在你身上?就算可以更名也应该把钱放在第三方保管,等手续办完再付钱!

现在事情发生了,中介也只能让你起诉,毕竟不是中介收的钱。业主有订购协议,说明房子是存在的,但是不能更名!违约责任就要看协议内容了。楼主有说中介担保,有书面担保吗?没有的话对于中介只有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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