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2018這幾種人將失去土地!承包期延長也沒用,農民務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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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如今,土地有了新政策,承包期再延長30年,對於農民朋友來說這應該是一個好消息,並且也家喻戶曉了。對於有地的朋友,會應自己的失誤而成了“失地者”,這就有點得不償失了,千萬不能將自己的權利輕易丟掉,以下幾種情況不僅會失去土地,還會不能享受到國家的紅利,農民朋友一定要了解。

2018這幾種人將失去土地!承包期延長也沒用,農民務必清楚

第一,土地拋荒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7條規定,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2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隨著農村土地資源浪費的現象越來越多,國家不會一直坐視不管,對於土地撂荒,一定會受到懲處。

2018這幾種人將失去土地!承包期延長也沒用,農民務必清楚

第二,違規專賣土地

儘管國家反覆申明農村土地不能“買賣”,只能流轉,但實際上違規買賣土地的人也不少。如今國家對土地的清查越來越嚴格,加上土地確權工作額度推進,土地權屬都登記入冊,更加清晰,以後一旦被發現,如果是耕地會被直接沒收;如果是在耕地上建房,也會拆除房屋後沒收土地。

第三,土地有償退出

現在很多農村都開始實施宅基地和承包地有償退出政策,退出土地的農民可以得到一定的補償。對於已經在城市穩定下來的人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如果以後還有可能回農村,建議還是要謹慎選擇。如果沒有想好,可以考慮以流轉或轉租的方式給到其他經營者,還可以收取一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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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沒有及時確權

我國計劃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確權,頒發證書(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不動產權證等)。如果由於錯過確權沒有拿到證書,今後一旦遇到土地糾紛就會比較被動。而同樣,流轉了沒有確權的土地的經營者,日後也會產生麻煩和糾紛。

總之,隨著土地確權的開展及土地制度的改革,未來農村的土地肯定會升值。所以,咱農民在使用土地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不浪費、不破壞,保障土地權益不受到侵害。同時,要讓土地在咱老百姓手中發揮最大價值,盡最大努力實現增產增收。瞭解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農愛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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