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 “交代”還是“交待”,……公文中的易混字詞你用對了嗎?

寫作中最怕的就是寫錯字、用錯詞。在公文寫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音似或形似的字詞,這些字詞有的意義相近,有的意義迥異,若使用不當,就會影響表情達意或產生謬誤。

一篇好公文在用字和用詞上都很講究,所以,寫公文時對於一些易混淆的字詞更需要格外留心。下面總結了一些易混淆的典型字詞,供大家收藏學習。

公文寫作中常見的易混淆的單字

有的字音似或形似,在用法上要嚴格區分,避免誤用。例如:“做”與“作”、“即”與“既”、“連”與“聯”、“倆”與“兩”、“辨”與“辯”、“和”與“與”,等等。

“做”與“作”在公文中,如果後面接名詞,則用“做”;如果後面接動詞,則用“作”。“做”側重於具體事物,“作”側重於抽象事物。

另,“做工作”這一搭配,“工作”無論是動詞還是名詞,均用“做”。

例如:作貢獻、作表率、作鬥爭、作為、做生意、做買賣、做飯

“即”與“既”這兩字容易混用,要細加區別。

“即”指“靠近”的意思,如“可望而不可即”;也有“就”的意思,如“一觸即發”;“即使”的“即”有假設的意思。

“既”指已經達到、已經過去,如“既成事實”“既然如此”“既往不咎”和“既得利益”。

“既”也是連接詞,如“既聰明又用功”。

“記”與“紀”“記”與“紀”,有時是同義詞,而用時要注意其區別。“記”多義,抄寫下來用“記錄”“記載”。留存在心中用“記憶”。也有“標誌”“符號”之意,如“標記”。

“紀”也有記下來的意思,如“紀實”就是指記錄事實,也指記錄真實情況的文字(多用於標題),一般不寫作“記實”。“紀行”一般不寫作“記行”。

在“紀念”“紀元”“紀律”和“創紀錄”“紀錄片”等詞中,不要用“記”。

“連”與“聯”“連”側重相接,“聯”側重相合。連日、連續、連接、牽連的“連”不能寫作“聯”。

聯合、聯邦、聯歡、對聯、三聯單的“聯”不能寫作“連”。

“倆”與“兩”“倆”是“兩”“個”兩字的合音詞,“倆”字後面不能再接“個”或其他量詞。

例如:我們倆、我們兩個

“辨”與“辯”與言辭有關的,一般用“辯”,意為辯解、辯論。例如:辯駁、辯護、爭辯、辯白。

“辨”一般是指經過分析、區別的進行判斷。例如:辨別、辨析、辨認。

“和”與“與”“和”跟“與”都是做連詞比較多,做介詞比較少。做連詞時都表示平等聯合,意思是一樣的。但是,兩者的色彩有所不同。“與”的書面語色彩比較明顯,因此多用於書面語中,口語中用得比較少。“和”則在口語跟書面語中都可使用。另外,在公文標題中,一般使用“與”。

“的”“地”“得”在書面上,“的”是定語的標誌,“地”是狀語的標誌,“得”則是補語的標誌。

例如:(1)這是學習“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的心得體會。(2)小李順利地完成了調研工作。(3)小王的這篇演講稿文采斐然,寫得非常好。

公文寫作中常見的易混淆的詞

公文寫作中一定要注意那些音似或形似的詞,有些詞可以通用,有些詞的意義截然不同。

公文中遇到這些詞,請一定要留意,例如:“樹立”與“豎立”、“其他”與“其它”、“截止”與“截至”、“考查”和“考察”、“治服”與“制服”、“權利”和“權力”、“年輕”與“青年”、“申明”與“聲明”、交代”與“交待”,等等。

“樹立”與“豎立”“樹立”是建立的意思,多指抽象的東西。例如,樹立榜樣。

“豎立”多指具體的東西。例如,豎立紀念碑。

“其他”與“其它”其他:此外、另外的、額外的;

其它:也做“另外的”等意思,但一般指“事情”;

在公文中,要求統一使用“其他”。

“截止”與“截至”截止:到一定期限停止進行,一般用於時間之後。“截止”含有“停止”的意思,“截止”後不能帶時間賓語,不能說“截止昨天”或者“截止某月某日”

例如:5月15日截止;報名截止日期為5月15日。

截至:停止於某期限,但是並未結束,後面仍繼續。截至”中的“至”是到的意思,強調的是到某個時間,後面還可根據統計的需要再延長時間。“截至”後面必須帶時間賓語。

另,“截止到”相當於“截至”。

例如:截至昨天、截至5月15日、截止到5月15日。

“考查”和“考察”考查:有標準的考校查驗。例如,考查成績。

考察:實地觀察調查。例如,考察調研。

“治服”與“制服”治服:治理、整治使之服從。

例如:“不治服風沙,就讓風沙把我埋掉!”東山縣委書記谷文昌橫下一條心,帶領東山人民苦戰十幾載,終使黃沙變綠洲。

制服:強力壓服。例如:警察和群眾一起制服了匪徒。

“權利”和“權力”權利:公民或法人依法應享有的權力和利益。例如:公民的基本權利。

權力:職責範圍內的指揮或支配的力量。例如:行使權力。

“申明”和“聲明”申明:鄭重地告知或者說明。如,申明原因。

聲明:公開表態或說明;聲明的文告。如:發表聲明。

“交代”與“交待”在一般文章中,二者可通用。但在公文中,如果表達交接工作、囑咐、說明等,建議用“交代”。公文中,一般不用“交待”。

例如:張某如實交代了違紀事實。

“含義”與“涵義”含義:所包含的意義;暗示,示意;涵義。

涵義:所包含的意義。

含義與涵義屬於異形詞(意思、讀音相同,但寫法不同)。但就通用的用法而言,一般是“含義”。這兩詞在使用中可以互換。

公文寫作中用字用詞切記不要想當然、望文生義,一定要先了解字詞的正確含義,然後規範使用。



來源 | 人民論壇VIP、安徽司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