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制定《議事規則》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內監督制度

本報晉城消息 近期,晉城建行結合基層支部實際情況,制定基層支部委員會“三重一大”議事規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度,規範黨支部成員決策行為,嚴格決策程序,防止決策失誤,力促各項工作更加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

《議事規則》遵循的三項原則為:黨支部書記是本支部實施“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支部其他成員對分管工作負有向黨支部書記主動建議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的重要領導責任;紀檢委員負有對“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執行情況的監督責任;按照“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議事。凡屬職責範圍內的“三重一大”事項,都應集體討論決定;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努力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能力和水平。(張 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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