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黨的作風關係黨的形象,影響黨的執政根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同我們黨的性質宗旨和優良作風格格不入,就像一堵無形的牆,把我們黨同人民群眾分隔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從嚴抓緊抓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全黨上下糾正“四風”取得重大成效。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積習難改,新的隱形變異問題時有發生。十九大黨章明確規定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反對形式主義,重在解決作風飄浮、工作不實,文山會海、表面文章,貪圖虛名、弄虛作假等問題。反對官僚主義,重在解決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作風霸道、迷戀特權等問題。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會議就審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看似新表現,實則老問題,表明“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覆性,糾正“四風”不能止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要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和韌勁,堅持嚴字當頭、全面從嚴、一嚴到底,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堅決破除。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糾正“四風”、改進作風沒有間歇期、沒有休止符。

此次修訂《條例》,聚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把黨章、準則等黨內法規提出的要求凝練為紀律,新增第一百二十二條對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熱衷於搞輿論造勢、浮在表面,以及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諸行動等行為作出處分規定,靠紀律提供保障,促作風轉變。風成於上,俗化於下。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應當積極轉變作風,身體力行,黨員領導幹部要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從而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汙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紀律保障。

此外,《條例》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第一百二十一條增加第二款,對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力,對職責範圍內的問題失察失責的作出處分規定;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的要求,在第一百二十五條增加第二款,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彙報、報告工作時縱容、唆使、暗示、強迫下級說假話、報假情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作出這樣的修改,力求使《條例》與黨章和準則等黨內法規相銜接,保證黨章、準則等黨內法規的貫徹實施。(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 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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