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履行監督責任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及處理

第四十二條 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應當加強對履行黨內監督責任和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以及糾錯、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處理。

(本文源自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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