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自從西周滅商後,周人摒棄了商朝對神靈的崇拜,轉向對祖先的崇拜。為了維護和強化周王室的統治秩序,制定了一系列禮儀,由於祖先崇拜,使得周朝的禮儀更加重視人倫親情,影響了政治、軍事、社會生活等的各個方面。其中在軍事領域,制定一整套的軍禮制度來指導、規範和約束戰爭的規模、烈度和強度。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春秋中期前的戰爭不以消滅敵國有生力量為主要目的,只求維持各國間的力量均衡。周王室雖然衰微,但名義上還是天下的“共主”,周朝制定的規範戰爭的“軍禮”仍然起著約束戰爭烈度和強度的作用。大中型國家之間進行戰爭,以威服對方為目的,很少滅其國和摧毀其宗祀。

周朝制定的約束和規範戰爭的軍禮,涵蓋了戰爭前、戰爭中、戰爭後的各項禮儀。戰爭一方打了敗仗,要舉行戰敗之禮。

戰敗之禮在《周禮》中被列為凶禮,即有關哀憫、弔唁、憂患的禮儀

《周禮·春官·大宗伯》雲:“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兇札,以吊禮哀禍災,以禬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戰敗之禮包括軍隊兵敗返回時國君哭迎敗師及率群臣哭於社之禮,國君還要憑弔祭奠死亡的將士。當國都被攻破,為了保全社稷還要向戰勝方行投降之禮以求東山再起。我們一一來看:

戰敗後國君哭迎敗師及率領群臣哭於社之禮

《孔叢子·》記載:“若不幸軍敗,則騎赴告於天子,載橐帳。天子素服哭於庫門之外三日,大夫素服哭於社亦如之。亡將失城。則皆哭七日。”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這裡說的是春秋時期,軍隊如果出征失敗,要先派人向君王報告,當使者乘車歸國稟告時,他的鎧甲與弓不能收入袋子中,表示要報仇的決心。君王聞訊後身穿喪服哭於庫門之外,而朝廷的大夫們也要穿喪服哭於社,將領如果丟了城池則要哭七天。庫門即大門,在宮城之外。這裡“哭於社”是什麼意思呢?社是一國土地的象徵,軍隊打了敗仗,丟失了土地,要向社神哭訴。

《禮記·檀弓》有載:“國亡大縣邑,公卿大夫士皆厭冠,哭於太廟三日,君不舉。或曰:君舉而哭於後土。”這說明君王不僅身穿喪服哭於庫門之外,還要率領眾臣哭於社。

君王以喪禮迎接敗軍歸來,軍隊將士也要以喪禮自處。《周禮·夏官·大司馬》曰:“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這裡的“厭”指的厭冠,厭冠屬於喪冠。指的是軍隊打了敗仗,大司馬要戴喪冠,護送祖先與社的“主”歸於祖廟與社廟。大司馬是做什麼的呢?大司馬之職,西周始置,與司徒、司工並稱“三有司”,為朝廷大臣,常統率六師或八師出征。“

春秋時國君哭迎之禮,在《左傳》中秦晉崤之戰有記載

:“秦伯素服郊次,鄉師而哭曰:“孤違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此處說的是秦穆公不聽騫叔勸諫,一意孤行欲襲擊鄭國稱霸中原,與晉國衝突,秦軍傷亡慘重,三員大將被俘,幾乎全軍覆沒。”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穆公聞聽秦軍打了敗仗而回,穿著白色喪服等候在郊外, 面對秦師痛哭。秦穆公道:“不替孟明,孤之過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意在向眾臣悔過,將過失和責任都歸於自己。他對被釋放回來的將士哭著說:“我違背了蹇叔的勸告,讓你們受了委屈,這是我的罪過啊。”

國君憑弔祭奠陣亡將士之禮

除了哭迎外,君王還要吊勞死亡的將士。《周禮·夏官·大司馬》:“王吊勞士庶子,則相。”鄭注:“師敗,王親吊士庶子之死者,勞其傷者,則相王之禮。”當然了,不僅是戰敗了要吊勞死亡的將士,戰勝了也一樣要慰問將士。

不過當時對待陣亡將士之禮,在在現代人看來有些不近人情,特別是戰死者的屍體不能歸葬所屬宗族之墓域,而要葬在戰場或宗族兆域之外。因為春秋與漢以後之人都認為戰死者的鬼魂會傷害活著的人。《白虎通·喪服篇》引《禮·曾子記》曰:“大辱加於身,皮體毀傷,即君不臣,士不交,祭不得為昭穆之屍,食不得昭穆之牲,死不得葬昭穆之域也。

古人這麼做,並不是要懲罰這些戰死的將士,而是古人認為戰死者是非正常死亡,戰死者的身體毀傷有辱祖先。而且對於不能入兆域的孤魂也要進行祭禱,以免其危害活人。

戰敗投降之禮

春秋時期國家之間發生戰爭,戰爭一方如果國都被攻克,那面臨的很可能是國君被俘,甚至國家滅亡。這個時候戰敗國的一切土地、人民和財富都要聽任戰勝者的裁決了。而戰敗國會想盡辦法,包括實施投降禮儀來挽救國家的命運,保存社稷,以求東山再起,或者是積攢力量伺機復仇。實施投降禮儀的一般是中小國家,接受投降禮儀的一般是大國或是強國。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戰敗一方,往往在舉行隆重的投降禮儀後,祈求戰勝方的豁免。勝利一方出於道義,也會接受戰敗方的請求,給對方留有活路。君王投降後還可以繼續為王,國家也可以繼續存在和發展。這與戰國時期,以滅國為目的殘酷戰爭相比,溫情了許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有兩點:

一是春秋時期,各諸侯國貴族之間多有聯姻,有的血緣較近。無論大國還是中小國家都是貴族統治,且相互又有宗族、姻親關係。如果發生戰爭將其滅國豈不是同室操戈,為天下人所不恥。《左傳·閔公元年》引管仲語“諸夏親暱,不可棄也”,正是對此的恰當解釋。

還有一點就是春秋時期生產力落後,傾舉國之力發動戰爭滅一國,不僅無法對戰敗國實行有效控制,不小心還會耗盡國力,將敵國消滅後,自己也離土崩瓦解不遠了。

那麼戰敗一方實施投降禮儀能保住國家和君王的性命嗎?司馬遷《史記·太史公自序》說:“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與《左傳》所載相同,五十二個亡國的國家都沒有記載實施投降禮儀,而實施投降之禮的國家,國家社稷都得以保留,君王也沒有性命之憂,說明投降禮儀還是非常重要的。

投降禮儀在儒家看來是恥辱的象徵,所以未將其寫入儒家的著作,但《左傳》如實地記載了春秋時的一些戰敗投降禮儀。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左傳》是傑出的歷史散文鉅著,記載了春秋時期直接涉及投降禮儀的幾次事件:分別是《襄公二十五年》《僖公六年》、《宣公十二年》、《昭公四年》。

戰敗後的逼降和請降有一套禮儀。戰敗方要誠心臣服請降,戰勝方道義上也要以禮相待,這方面鄭國子展、子產樹立了很好的榜樣。《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了鄭國打敗陳國後的情形:“六月,鄭子展、子產帥車七百乘伐陳,宵突陳城,遂入之,…子展命師無入公宮,與子產親御諸門。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陳侯免,擁社。使其眾男女別而累,以待於朝,子展執縶而見,再拜稽首,承飲而進獻。子美(子產)入,數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

戰爭背景是公元前550年,鄭國卿子展、子產率戰車700乘伐陳,攻入陳國都城,陳哀公著喪服,抱社主,表示國家已亡。文武百官都自縛為囚,聽候鄭軍處置。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雖然是勝利者,但子展與子產表現得可謂彬彬有禮,親自守候在宮門前,不讓其他人入內,以免對陳國宮庭進行劫掠和破壞,可謂紀律嚴明。

子展以“執縶而見,再拜稽首,承飲而進獻”之禮見陳君,也是當時大臣見異國國君的通禮,沒有一點作為勝利者對於戰敗者的輕視。子產入宮,清點完俘虜人數後就出宮了,並沒有將陳國的民眾、兵馬和土地佔有或帶回鄭國,鄭軍直接班師回國,完全是仁義之師的風範。

《左傳.僖公六年》發生的事件,則將投降禮儀更加具體化。失敗的君王出降時,需要執行一定的禮儀。大致可分為國君“面縛”、國君“銜璧”、國君“”、大夫“衰絰”、士“袒”、大夫和士“輿櫬”五個部分。實施投降禮儀的國君“面縛”、“銜璧”、“肉袒牽羊”,表示自己將“受死”,臣子們則是“衰絰”、“輿櫬”,要為國君舉行喪葬之禮。這明顯是一種“假葬禮”,是乞活之禮,大丈夫能屈能伸,只要國家社稷能保全,其他都是次要的了。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國君“面縛”,指的是國君反綁雙手出降,表明放棄自己生命,誠心臣服,期待受降者的寬容。

國君“銜璧”象徵著將用來“禮天”的祭器”——璧送給受降方的國君,聽從戰勝方的裁決。。

國君“肉袒牽羊”,是指國家赤裸上身,牽了羊投降,表示臣服,任勝利一方宰割。

大夫“衰絰” 也是表明戰敗國臣子的一種態度,戰敗國大夫們身穿孝服,表示其國君將受死。“衰絰”是古人的喪服,喪期當胸前處綴有長六寸、寬四寸的麻布叫“衰”,結在頭上或者系在腰間麻布、麻帶或者麻繩之類的叫做“絰”。大夫們身穿孝服先穿孝服,以示國君將受死。

大夫和士“輿櫬” 也是一種顯示其國君將死的意思,名義上是求死,實際意在乞求戰勝方能寬容。

“櫬”就是棺材。“輿”一為名詞,“車廂”的意思,二可為動詞,“抬著”的意思,就是大夫和士抬著為將要就死的國君準備的棺材,準備為其舉行葬禮,也是顯示其國君將死的意思。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在行禮過程中,上述五個環節並非都要執行,而是根據情況實施其中的一些部分,我們先來看《左傳.僖公六年》發生的事情。

《左傳.僖公六年》記載: 夏,諸侯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 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冬,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絰,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其所。” 楚子從之。

這裡記載事件背景是楚國和齊國爭霸。公元前 654 年,齊桓公率領諸侯軍隊攻打楚國的盟友鄭國。楚成王圍許救鄭,包圍齊國的盟友許國,許國向楚國投降。為了乞求楚國的寬容,許國的大臣仿照商朝微子向周武王投降之禮,向楚成王請降。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當年周武王伐紂滅商,就採取了“面縛”、“銜璧”“輿櫬”等投降禮,才有了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

於是受降這天,許僖公兩手反綁,銜著玉璧,許國的大夫們穿著孝服,士卒抬著棺材來到楚成王面前。這陣勢把楚成王嚇了一跳,有點不知所措。大臣逢伯是個明白人,他告訴成王,許僖公是效仿商朝微子向周武王投降之禮,此刻大王您應該向周武王學習“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才是。楚成王一聽很高興,周武王可是一代聖主,自己效仿周武王也必將留名青史,於是欣然接受了許僖公的投降。許僖公雖然受屈行亡國投降之禮,但也保全了社稷江山,也算是一個好的結果。

《左傳》還記錄了兩次投降之禮,受降者也是楚國,不得不說春秋時期楚國真的是縱橫擴張,非常霸氣,而實施投降之禮的分別是鄭襄公和賴添公。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據《宣公十二年》記載: 十二年春,楚子圍鄭。旬有七日,鄭人卜行成,不吉。卜臨於大宮,且巷出車,吉。國人大臨,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師,鄭人修城,進復圍之,三月克之。入自皇門,至於逵路。鄭伯肉袒牽羊以逆之,曰:“孤不天,不能事君,使君懷怒以及敝邑,孤之罪也。敢不唯命是聽。其俘諸江南以實海濱,亦唯命。其翦以賜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若惠顧前好,徼福於厲、宣、桓、武,不泯其社稷,使改事君,夷於九縣,君之惠也,孤之願之,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君實圖之。”左右曰:“不可許也,得國無赦。”楚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幾乎?”退三十里而許之平。潘尫入盟,子良出質。

這段文獻說的是,宣公十二年(公元前 597 年)春天,晉楚爭霸,因鄭國與晉國結盟,楚莊王出兵攻破鄭國國都滎陽。殺進鄭國後,楚莊王立即下令:“不許搶掠,違令者斬立決”!於是楚軍進城秋毫無犯。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國都失守,鄭襄公被迫投降,他把衣服脫了,赤裸上身,左手牽了一隻羔羊,右手捧著鄭國的國書、地圖、戶籍,向楚莊王表示臣服,任其宰割。

楚莊王接受了鄭國投降之禮,保存了鄭國。鄭襄公感激楚莊王的寬容,親自去楚營慰勞楚軍並與楚國結盟,雙方皆大歡喜。

《左傳.昭公四年》記載 :(楚子)遂以諸侯滅賴。賴子面縛、銜璧,士袒,輿櫬從之,造於中軍。王問諸椒舉,對曰:“成王克許,許僖公如是,王親釋其縛,受其璧,焚其櫬。”王從之。遷賴於鄢。楚子欲遷許於賴,使鬥韋龜與公子棄疾城之而還。

這裡說的是,昭公四年(公元前 538 年)秋天,賴國被楚國攻破,賴添公向楚靈王行投降之禮。賴國國君賴添公兩手反綁,銜著玉璧,士袒露著背、抬著棺材來到楚靈王面前。

楚靈王聽從椒舉之言,親自為賴添公鬆綁,接受了他的玉璧,燒掉他的棺材。賴國國君和民眾得以保全了性命。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以上我們可以看到,春秋中前期,諸侯之間雖然征伐不斷,但他們之間的戰爭是極為講究禮儀的。即使是對戰敗國的國君,也給予足夠的尊重。不過對於不奉周天子為“天下共主”的異族,是沒資格享受這種“禮遇”的,更不受各大諸侯的保護。各諸侯國之間的戰爭總體來說是適度的,遵循周朝制定的“ 軍禮” 原則,大多以敵方屈服為目的。

軍隊即使打了敗仗,也會按照禮儀行事,包括敗師返回時國君哭迎及率群臣哭於社之禮,國君還要憑弔祭奠死亡的將士。當被別國徹底擊敗,國都城池淪陷時,會向戰勝方行投降之禮希望保留國家社稷以圖東山再起。

春秋時期“通情達理”的戰敗之禮,向戰勝方謝罪就可免遭滅國?

可到了春秋末期,特別是戰國時期,生產力得到極大發展。大的諸侯國需要更多的軍隊來征伐別國吞併其土地,戰爭也不再是貴族的特權,更多的平民加入進來併成為戰爭的主體。戰爭的殘酷性凸顯,實力強大的國家,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吞併別國時,會毫不猶疑將其滅國。西周傳承至春秋的用來指導、規範和約束戰爭規模及其烈度和強度的軍禮制度被完全拋棄,戰敗一方用先前的戰敗禮儀乞降保存實力,以圖東山再起,也變得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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