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3 一個半月474名薦股騙子被抓 這些薦股套路你可遇到過?

非法薦股屢禁不止,實際上騙子的套路都差不多,但總是有投資者輕信。

前有因非法薦股,331人詐騙團伙被抓獲,後有通過微信、QQ、直播引投資者入甕的騙術被揭穿。最新的這一起是:30歲的茆某某帶著多名90後向不特定公眾推股,4個月竟賺了28萬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因非法經營並薦股、收取諮詢費用,茆某某和一位90後員工都承擔了刑責,茆某某被判了一年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據券商中國記者不完全統計,僅過去一個半個月,警方就打掉了多個詐騙團伙,抓獲薦股“騙子”474人,涉及資金量1.26億元,最重一名詐騙主犯獲刑11年。

90後不懂股票非法薦股4月掙28萬

中國裁判文書網最新公佈的一起非法經營罪的刑事判決書顯示,茆某某及張某因非法薦股並收取諮詢費用,4個月期間共賺取28萬元。其中,茆某某今年30歲,張某為93年生人,今年25歲。

調查顯示,2017年6月,茆某某在未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情況下,在上海松江區小崑山鎮經營愷鷹公司,僱傭張某、趙某擔任團隊經理管理10餘名業務員向不特定公眾推薦股票,收取諮詢費用。張某組收入諮詢費8萬餘元,趙某組收入諮詢費20萬餘元。

2017年11月14日,茆某某、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根據張某交代,茆某某是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己和另一名客服經理分別管理了幾名客服人員,自己並不懂股票,也沒有學過相關知識。茆某某向團隊經理提供客戶號碼和股票代碼,團隊經理監督客服人員打電話,客服人員打電話給客戶推薦股票,股票賺錢後通知客戶賣出,然後客戶按一定的分成支付給愷鷹公司諮詢費。

證監會上海局出具的《關於反饋愷鷹公司相關情況的函》顯示,愷鷹公司未取得中國證監會批准的證券投資諮詢、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資格,依法不得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期貨投資諮詢業務。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茆某某僱傭張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茆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非法薦股屢禁不止,有人被判11年

如果說茆某某、張某案非法薦股獲刑還算輕的話,重慶的這起特大薦股詐騙案就是過去這一個半月來,領到刑罰最重的案件。重慶警方8月2日共抓獲犯罪嫌疑人331名,凍結涉案資金逾1800萬元。

今年6月,重慶警方接到受害人韓先生報警稱,他在炒股時遇見一個陌生人加他QQ好友,對方自稱是某綜合理財投資機構業務員,該機構有專業人員進行炒股指導,可以推薦優質股票,但需韓先生付費購買會員才能享受這項服務。韓先生付費後,根據對方指導購買股票,不但沒賺錢還虧損了不少。對方又向韓先生推薦,還可付費購買其他理財產品指導服務。韓先生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遂報警。

與此同時,重慶警方接到多起與韓先生遭遇相似的報警。重慶市反詐騙中心與相關公司安全團隊,將收集到的警情和舉報進行了綜合分析研判,發現這是一種專門針對“股民”的詐騙新手法。

犯罪分子冒充證券行業工作人員,與受害人主動聯繫,稱有專業股票分析團隊指導,或證券內幕消息,可讓受害人在股市快速賺錢,以此引誘受害人購買會員服務。警方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租用高檔寫字樓,在沒有證券業從業資質情況下成立所謂的投資公司,編寫詐騙話術,培訓沒有證券業知識的人員上崗,將他們包裝成證券投資分析師、指導師、業務員等身份,向受害人推薦股票,編造股市內幕交易等信息,誘騙受害人付費辦理該公司會員業務,騙取受害人的會員費。

掌握了所有犯罪證據後,專案組輾轉全國多地,先後搗毀以陳某、胡某某、劉某某、馮某、段某某、金某為首的犯罪團伙6個,搗毀犯罪窩點7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31名,繳獲作案電腦400餘臺,作案手機600餘部,凍結涉案資金逾1800萬元。據警方初步統計,僅陳某一個犯罪團伙,一年半時間內就詐騙5000餘人,詐騙金額逾600萬元。目前,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另外一起案件,是詐騙團伙成立公司設立客服,主犯被判11年。

牛犇、甘沖沖、謝飛及周雷設立公司,並招募客服人員被告人楊中輝、朱軍偉以及銷售人員,虛構公司具有證券專業從業人員,掌握股市內幕信息等虛假事實,向客戶推薦股票,騙取錢款,牛犇、甘沖沖、謝飛的詐騙數額為480.8萬元;被告人朱軍偉、楊中輝的詐騙數額為282.28萬元,均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他們註冊成立了“鄭州大洪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並租用鄭州市二七區的一套住宅等作為辦公場所,僱傭了多名員工。首先由銷售人員在網上建立QQ群並將他人加入其QQ群,再將從財經網上看到的股票建倉信息、以及客戶和客服的對話截圖、客戶盈利股票交割單,還有宣傳公司有專業人員,保證客戶盈利等信息發佈到QQ群內,吸引客戶發言,並藉此向客戶介紹公司及公司所提供的服務,進而使客戶願意成為公司的會員,向公司交納32000元、65000元、96000元不等的會員費。之後銷售人員再將客戶的資料發給客服人員,由客服人員給客戶推薦股票併發送股票大盤走勢分析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牛犇、甘沖沖、謝飛、朱軍偉、楊中輝及其員工均不具有股票從業資質,其向客戶提供的信息均是從財經網上等處所下載。自2015年11月6日該公司開始運營至2016年5月該公司被公安機關查處,牛犇等人通過工行卡、中信銀行卡、段某中信銀行卡共收取會員費480.3萬元;其中2016年3月至案發收取會員費282.28萬元。所收取的會員費除支付公司人工工資、提成及其他開支外,由牛犇、甘沖沖、謝飛、及同案犯周雷等人予以分贓。上述責任人均獲刑,其中牛犇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除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特大案件外,還有多名騙子被控制。據券商中國不完全統計,僅過去這一個半個月,警方就打掉了多個詐騙團伙,抓獲薦股“騙子”474人,涉及資金量1.26億元。

非法薦股套路多多,主要有這五種

近年來,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非法薦股”已大幅減少,但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非法薦股”的增多。

常見套路有以下幾種:

套路一:個人或機構在網絡直播平臺開通直播房間,成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師”自居,號稱擁有資深投資背景、神奇實戰業績,以“分享炒股技巧”“鎖定牛股”“推薦黑馬股”等吸引眼球;

套路二:利用“高手指導”“大佬看盤”“名家談股”等名目宣傳誘導投資者充值購買“金幣”“鮮花”等平臺虛擬幣或禮品,通過“直播訂閱”“收費文章”“付費問答”等各種項目讓投資者持續繳費;

套路三: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公眾號、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論壇、股吧、QQ等,以“大數據診股”“推薦黑馬”“專家一對一指導”“無收益不收費”等誇張性宣傳術語,或者鼓吹過往炒股“業績”,招攬會員或者客戶;

套路四:投資者加入微信群、QQ群后,有自稱“老師”“專家”“股神”“老法師”的人,以傳授炒股經驗、培訓炒股技巧為名,實際上向投資者非法薦股,以獲得“打賞費”“培訓費”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費推薦股票,然後藉機邀請投資者加入“內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稱有更專業的“老師”提供更高端的服務,並以各種名目收取高額服務費;

套路五:以“薦股”為名,實際從事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如利用微信群、QQ群、網絡直播室等實時喊單,指揮投資者同時買賣股票,涉嫌操縱市場,或者誘騙投資者參與現貨交易(貴金屬、藝術品、郵幣卡等)或境外期貨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一般來講,上述機構和個人經常在門戶網站、財經網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廣告、聚人氣,預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臺引流;投資者被誘導後,通常演變為簽訂指導炒股協議、投資諮詢合同,並收取高額諮詢費或指導費,甚至約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證監會多次發表風險警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網絡直播薦股收費屬於證券投資諮詢活動,未經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此類活動。直播平臺上的播主有償提供薦股服務,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的,或者取得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但未在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或證券公司執業的,涉嫌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上述直播平臺運營機構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或者為非法活動提供便利。

“非法活動花樣繁多,欺騙性強,而不法分子往往無固定經營場所,流竄作案,有的甚至藏身境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正常秩序。”證監會提醒投資者,獲取證券投資建議請通過證券公司或合法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進行,上述合法證券機構名單可在證監會、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請不要與無資格機構和個人合作,遠離“非法薦股”,避免利益損失。

來源:券商中國(ID:quanshangcn) 記者: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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