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扶贫攻坚」汕头:1至8月扶贫领域立案审查28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扶贫攻坚」汕头:1至8月扶贫领域立案审查28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9月17日,汕头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回顾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应雁、林俊扬出席会议。

「扶贫攻坚」汕头:1至8月扶贫领域立案审查28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会议传达了省委李希书记有关批示和省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介绍了澄海区、潮南区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情况。据统计,今年1至8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摸排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83条,立案28件,已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为我市顺利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扶贫攻坚」汕头:1至8月扶贫领域立案审查28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要以更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做到思想高度统一、步调高度一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向总书记、党中央看齐;要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拳抓整治,形成强大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

「扶贫攻坚」汕头:1至8月扶贫领域立案审查28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要以更强的工作作风和工作导向,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是聚焦重点问题。要聚焦扶贫工作失职失责、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贪污侵占扶贫资金、截留挪用扶贫资金、优亲厚友、行贿受贿和雁过拔毛等七大类问题,坚持优先查办、快查快办。

二是盯住“关键少数”。要盯住村居干部(特别是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的两委干部和村民小组长),驻村干部,负责扶贫项目和资金审核审批的县、镇党政和扶贫、财政等部门领导,以及负责低保五保救助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三保障”的职能部门具备资格审批和业务监管岗位的人员等四类人员。

三是抓好“三个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既要与各级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向结合,也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更要与基层正风反腐三年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农村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扶贫攻坚」汕头:1至8月扶贫领域立案审查28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要以更活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全面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深化发展。

一是要灵活用好约谈,把握“稳中求进”。市纪委监委近期已起草了《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坚守“监督的监督”定位,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地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方式,推动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以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压实基层扶贫工作责任。

二是要灵活用好巡察,把握“以点带面”。不断加大巡察巡访工作力度,重点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针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和建设、资金流转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巡访,把巡察巡访工作做到群众家里、做到群众心上,多发现问题,多分析问题,多深挖责任缺失问题,切实保障政策落地、项目落地、资金落地。

三是要灵活用好问责,把握“以惩促治”。深挖细查基层“小官大贪”、临时工贪污等案件背后的主体责任缺失问题,对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发现一起,通报曝光一起,100%通报曝光到村(居)一级,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明理,使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深刻意识到干和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四是灵活用好帮扶,把握“上下联动”。各级肩负帮扶任务的单位以及各位驻村干部,特别是37个省定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长,要主动担责,造福一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基层监督直通车”的作用,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相应的对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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