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檢察院公訴部與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法制大隊召開聯席會,針對辦理案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通報和交換意見,共同研究如何進一步規範毒品案件證據收集,提升案件質量。
座談會上,與會入額檢察官向偵查部門反饋了檢察機關在審查毒品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的程序方面、證據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並就毒品犯罪案件的證據指引提出了一些想法和建議。副檢察長王雪濤指出,由於我市地處邊疆,禁毒形勢嚴峻,特別是近幾年來,公安機關對毒品犯罪打擊力度的加強,毒品犯罪呈現出隱蔽性強、取證難、危害性大等特點,增加了對毒品犯罪的打擊難度,增強打擊合力刻不容緩。隨著“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規範執法行為,提升案件質量,必須抓好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在偵查階段,如果收集客觀證據不及時、不全面、不規範,將導致證據不足、證據瑕疵或是非法證據予以排除等,影響案件辦理質量,不能有效地打擊犯罪。
禁毒大隊和法制大隊對毒品案件在證據收集方面存在的困難進行了分析,就證據收集的及時性、全面性進行了討論,特別是對取證過程的進一步規範化,雙方均提出了很多可行性的意見建議。
景洪市公安局副局長自巍指出,檢方提出的關於辦理毒品案件中證據的問題,非常客觀、全面,對偵查人員下一步辦理毒品案件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這樣的座談會應該擴大範圍,讓更多偵查民警都來聽一聽,學一學,促進自身業務素質的提高,促進案件質量的提升。他建議,應該每季度及時進行聯席座談,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糾錯改進。
為認真貫徹全州檢察長會議精神,景洪市檢察院多舉措“突出提升案件質量”,目前正積極與公安、法院進行溝通協調,在案件質量上下功夫,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景洪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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