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每年的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

今年我國的宣傳主題是“健康人生、綠色無毒”。

國際禁毒日當天,一起涉毒案浮出水面……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6月26日上午,由日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肖某明、崔某傑、李某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庭審現場

10:35

法官宣佈開庭。4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帶入法庭。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10:40

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並對四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6年12月以來,被告人張某大量販賣製造甲基苯丙胺681.78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體763.7克。其中多次向被告人肖某明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511.75克。被告人肖某明購買甲基苯丙胺後多次向他人販賣運輸,共計511.75克。其中向被告人李某販賣23克,向被告人崔某傑販賣甲基苯丙胺20克。

2017年8月28日,被告人李某、崔某傑在河北省正定縣太平莊小區被日照市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查獲被告人李某隨身攜帶的甲基苯丙胺11.22克;查獲被告人崔某傑隨身攜帶的甲基苯丙胺18.16克。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14:30

進入舉證質證環節。公訴人就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了證人證言、物證、書證、鑑定結論等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

15:17

法庭辯論開始,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檢察機關認為

被告人張某販賣、製造甲基苯丙胺681.78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體763.7克,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製造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肖某明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511.75克,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第二款第一項,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運輸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李某、崔某傑分別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11.22克、18.16克,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三百四十八條,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5:37

四名被告人最後陳述時表示認罪悔罪。

15:40

休庭,法院將擇期宣判。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把孩子照顧好”,這是其中一名被告人離開法庭時向家屬說的一句話。毒品,不僅毀了自己,更禍及家庭和社會。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日照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人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審開庭

檢察官說法

昨天是第31個國際禁毒日,我們開庭審理這起案件,不僅是要依法追究四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更是為了向社會宣傳禁毒知識,教育大家珍愛生命,遠離毒品,震懾涉毒犯罪分子,以實際行動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堅決打贏新時代禁毒工作的人民戰爭。

近年來,毒品犯罪案件呈現出一些新特點,犯罪形式多樣化,出現了一些網絡販毒、走私毒品等案件。同時,個案販毒數量也不斷刷新記錄,其中一起案件中兩名被告人販賣毒品數量超過39千克,一名涉案人員系在校大學生。可以說,毒品犯罪危害之大、蔓延之快,觸目驚心。

禁毒工作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工作就一日不能鬆懈,下一步,我們將在繼續做好毒品犯罪案件辦理的前提下,加強協作配合,注意關口前移,堅持預防為主,重點針對青少年等群體加大教育宣傳,號召大家自覺抵制毒品,消除毒品犯罪市場,剷除毒品犯罪蔓延的土壤。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會取得這場鬥爭的勝利,真正實現“健康人生、綠色無毒”。

在此呼籲大家: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來源|日照市人民檢察院(rzsrmjcy)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