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 這5個疑難問題,考察的是基礎能力,很多會計還是不明白

這5個疑難問題,考察的是基礎能力,很多會計還是不明白

1、2018年最新增值稅稅負表有嗎?增值稅稅負表沒有具體的規定,企業的增值稅稅負率應視該企業具體的生產經營情況及經營行業等因素確定。

2、支付小額經營業務的個人支出,是否需要發票?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3、企業籌建期的費用支出是否計入當期虧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的年度,為開始計算企業損益的年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規定執行。因此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之前進行籌辦活動期間發生籌辦費用支出,不得計算為當期的虧損。

4、網廳辦理外經證開具時提示有逾期未核銷的外經證如何解決?該提示表明當前納稅人存在逾期未繳銷的外經證,請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將該類外經證繳銷(核銷)後再申請辦理外經證開具。

5、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應在什麼時候申報呢?按照實施條例和《辦法》的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也就是說,每年的公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的任何一天,納稅人均可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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