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 这5个疑难问题,考察的是基础能力,很多会计还是不明白

这5个疑难问题,考察的是基础能力,很多会计还是不明白

1、2018年最新增值税税负表有吗?增值税税负表没有具体的规定,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应视该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行业等因素确定。

2、支付小额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是否需要发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3、企业筹建期的费用支出是否计入当期亏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因此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4、网厅办理外经证开具时提示有逾期未核销的外经证如何解决?该提示表明当前纳税人存在逾期未缴销的外经证,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将该类外经证缴销(核销)后再申请办理外经证开具。

5、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呢?按照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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