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湄潭:公安局“所隊合一”提升警務效能,全面構建農村社會治安和交通管理長效機制

湄潭:公安局“所隊合一”提升警務效能,全面構建農村社會治安和交通管理長效機制

湄潭縣興隆鎮合成警務指揮室

為進一步深化警務機制改革,創新警務模式,全面構建農村社會治安和交通管理長效機制,提升公安機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實戰效能,2017年以來,湄潭縣公安局以打造“最安全的生態旅遊目的地”為目標,推行“所隊合一”警務機制,實現了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基礎工作“一警多能、多警聯動、綜合治理”的目標,全面加強和改進了湄潭縣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實現了“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目標,開啟了湄潭縣農村道路交通管理新篇章。

15個鄉鎮均設交警中隊

截至2017年末,湄潭縣機動車保有量達7.7萬餘輛(次),駕駛人保有量達8.9萬餘人。目前正以年均15%以上的速度遞增。

資料顯示,2017年,湄潭縣累計接待遊客500餘萬人,同比增長73%;杭瑞、銀白兩條高速日均進入口流量達到22000餘臺次,在重大節假日期間則達到38000餘臺次以上,人車的大量流入給湄潭縣社會治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與之不相適應的是,湄潭縣公安局警力嚴重不足,在面對嚴峻形勢挑戰和繁重工作任務時,明顯力不從心。因此,創新基層警務機制改革,盤活警力,實現警力的無增長改善成為該局的燃眉之急。

早在2016年,湄潭縣公安局就探索出了“所隊合一”的警務機制,後來,該局黨委針對這一機制深入研究、充分論證,不斷完善,於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啟動。

該機制按照“頂層設計、優化機制、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聯勤聯動、相對獨立、保障有力”的總原則,撤銷了交警大隊原二、三、四中隊,在15個鄉鎮成立交警中隊,負責轄區內縣、鎮、村道的交通秩序管理、財產損失和一般傷人交通事故的處理。各鎮交警中隊由派出所教導員或副所長任交警中隊長和農村道路專職協管分隊長,明確1至2名民警為交通警察,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第115號令》各鎮配備交通協管員的標準(一類鎮15人、二類鎮10人、三類鎮5人),配備各鎮交警中隊輔警,經費則由縣財政納入預算,由縣公安局統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業務由公安局交警大隊指導。

經過湄潭縣政府同意後,該縣公安局共新招錄交通協管員165人,各鎮交警中隊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一警多能實現交通事故“就近處理”

過去,派出所、片區交警中隊“兩警”之間各自為陣,“所隊合一”警務機制的運行,增強了基層公安工作的管控合力,實現了“1 1>2”的效果,兩個警種互相取長補短,實現了真正意義的“一警多用、一警多能”。

“各鄉鎮派出所既管治安,又管交通,有效解決了以往派出所、交警職能單一,警力不足的難題,警力資源從‘碎片化’向‘規模化’集聚,最大限度地發揮基層所隊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務人民群眾等職能作用。”市公安局相關人員表示,湄潭縣公安局探索的“所隊合一”警務機制,實行就近調警、用警,大大縮短了出警時間,提高了警務效能。

據悉,“所隊合一”警務機制還促進了湄潭縣公安局的打擊質效得以提升,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也大幅提升。一些車管業務辦理得以延伸到群眾家門口,提升了服務效率,實現了群眾少跑路。

同時,應急處置、防範風險能力大幅度提升。在重特大交通事故現場,派出所能就近先期處置、救助傷員,解決了以往農村交通事故貽誤搶救時機,不能在現場及時處置而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的問題。(楊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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