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 江西提出86條改革舉措!

近日,江西省司法廳出臺《關於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4個方面26條共75項改革任務和86條改革舉措,並逐項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及完成時限,確保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司法行政執行體制,基本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健全司法行政保障體制機制,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司法行政民警隊伍和高素質的法律服務隊伍,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行政制度貢獻“江西智慧”。

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 江西提出86條改革舉措!

一、健全司法行政執行體制

深化監獄體制改革

樹立和踐行治本安全觀,加強教育改造工作,建立與治本安全觀相適應的監獄工作評價體系,嚴格依法辦理監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推動將罪犯文化教育納入監獄駐地教育規劃,積極爭取將罪犯納入大病醫療保險範疇,改善全省監獄醫療設備,全面推行監區規範化建設,完善省直監所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健全監獄管理制度,切實提高監獄管理科學化水平。

健全完善社區矯正制度

深入推進社區矯正官試點,積極探索符合社區矯正規律、符合江西實際的社區矯正機構設置。完善監獄和社區矯正相互銜接、統一協調的刑罰執行體制。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專門機關主導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堅持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三位一體”,不斷提高矯正質量,促進社區矯正對象順利融入社會。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戒毒制度

提升戒毒醫療服務能力,推動建立戒毒專科醫院,探索與科研院校、社會醫院合作協作醫院、戒毒科研基地、戒毒實驗室。推動戒毒職能全程延伸,設立“戒毒人員家屬學校”,開展解戒人員“精準幫教”。健全完善社區戒毒(康復)指導站功能,探索構建科學有效的後續照管無縫銜接機制。規範戒毒企業運行。健全科學、統一、規範的戒毒工作流程和標準體系,著力打造“平安、專業、法治、智能、美麗”戒毒場所,不斷提高戒治質量。

二、建設完備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邁向“好不好”的新發展時期

加快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促進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體系,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建設,強化司法行政機關對法律服務秩序的監管,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提高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和效率。

強化專業領域法律服務

強化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加強對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指導。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試點工作。圍繞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和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打造品牌,培養人才,促進法律服務業整體協調發展。

深化律師制度改革

深入推進律師事務所分類監管工作,完善律師執業維權與懲戒機制。健全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的作用。推進律師協會改革。進一步發揮律師在法治江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推進公證工作改革

創新公證機構運行機制,加快公證信息化建設,實現公證業務辦證平臺全覆蓋,健全公證質量監管長效機制,改革公證質量檢查抽查方式,確保公證質量。嚴格公證機構和公證員考核,增強考核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拓展公證服務領域,規範公證執業行為,發展公證員隊伍,提高公證公信力。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強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為社會貧弱群眾提供貼身、貼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援助。

規範和發展基層法律服務

適時啟動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區域調整、備案公告、資格考試等相關工作。

深化人民調解工作

加強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工作,推進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創新人民調解方式方法,夯實“第一道防線”,更多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

完善刑滿釋放人員無縫對接機制

積極推動以政府投入為主的過渡安置基地建設,落實幫扶政策和臨時救助措施,努力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進一步理順仲裁管理體制

規範仲裁登記管理,提高仲裁公信力。

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

制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打通司法部與考區考點溝通的渠道,指導各設區市落實機考考點及筆考考點的設置工作,加強考務人員的業務培訓。

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

健全科學合理、統一規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完善司法鑑定管理與審判、檢察、偵查工作的銜接協調機制,提高司法鑑定公信力。

健全社會普法宣傳教育機制

加強憲法的宣傳教育,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推進分業分類分眾普法宣傳教育,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職責,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領導機制,圍繞提高全省公民法治素養總目標,推動普法宣傳教育理念思路、方式方法、手段載體、體制機制轉型升級,縱深推進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深化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

進一步規範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落實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範圍,完善監督程序,提高監督效能。會同人民法院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

三、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機制

完善司法行政制度體系

推進司法行政地方性立法,健全完備配套的規章,提高規範性文件質量。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刑事執行、行政執法工作標準,規範約束裁量權,健全完善執法監督體系。

加快司法行政基本建設步伐

按計劃完成監獄佈局調整任務,開展規範化戒毒場所創建活動,積極穩妥推進司法業務用房建設,不斷改善全省司法行政機關基礎設施條件。著力規範工程建設和物資採購領域的權力運行,不斷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完善裝備標準和經費保障體系

規範佩帶單警裝備,建立健全警用裝備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使用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維護,確保警用裝備能用、管用、夠用。加強司法行政工作裝備標準建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民警執法水平。

推進科技信息化建設

加強基層信息化建設,夯實信息化建設基礎,深入推進信息化應用,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先進信息技術,大力加強智能化建設,全面實現指揮扁平化、應用實戰化、管理精細化、執法規範化、服務便捷化,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發展拓展新領域、提供新動能。

加強統計和工作評價指標體系建設

加快統計機構建設,配備專職統計人員。

加強司法行政理論研究

推動成立司法行政理論研究會,加強課題管理,推進全省司法行政理論和前沿問題研究。

四、加快推進司法行政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加快隊伍正規化建設

進一步規範司法行政機關的設置、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職務、司法行政機關的編制、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管理及待遇。研究制定監獄、戒毒輔警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統一高效、職能科學、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管理體制,提升全省司法行政隊伍正規化管理水平。

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

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法律、監所管理、戒毒康復、教育學、心理學、信息工程、醫學等核心專業人才的招錄比例。建立司法行政民警主要從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畢業生中招錄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涉警專業畢業生入警比例。健全專業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機制,不斷提升民警專業素養和履職能力。

加強隊伍職業保障體系建設

認真落實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加班補貼、值勤崗位津貼等政策待遇,並重點向基層一線、艱苦危險和有毒有害崗位傾斜。落實司法行政民警撫卹制度,組織民警參加工傷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完善互助金、大病統籌等保障措施,落實民警帶薪年休假、療養制度,健全心理健康維護機制,推動省、市、縣三級醫療衛生部門建立因公負傷民警救治綠色通道。鼓勵司法行政民警在法律法規範圍內勇於創新、敢於擔當。健全司法行政民警履職受到侵害的保障救濟和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完善司法行政民警職業保障制度,加大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力度,確保各項職業保障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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