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宅基地是户主想给哪个儿子就给的吗?

用户725933431129


每一个公民都有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在农村拥有房屋的老年人,可以任何处置自己的房产,将房子给哪个儿子,老人自己完全说了算。农村宅基地不是私有财产,农民个人无权处置,但是,农民可以通过处置房产的方式,使宅基地使用权自行转移。

现在七八十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拥有两三个子女是正常现象,对于老人名下的老房子,老人去世后归哪个子女,在民俗上有一定的讲究。一般是子女分家时已经进行了约定,在分书上写明,日后就没有纷争了。如果老人给每个子女都安排了住处,自己还有独立的房产,那这个房产可能在分家时未予明确,或者分家后老人又自行建起房屋,也未在分家时确定将来的归属。这种情况下,老人去世后这栋房产归谁,通常有两个处置方式,一个是按照老人的意愿,二一个是按照继承法公平分配。

如果老人以为哪个子女孝顺,或者心里偏袒哪个子女,想把房子单独给哪个子女,只要是老人真实意愿的表现,不是被哪个女子胁迫,那老人的意愿就要被尊重,老人留下的遗嘱优于继承法。只有在老人未留下遗嘱时,老人剩下的财产才会根据继承法,有几个子女共同继承。做为继承人,子女拥有共同的权力。

针对本题所给的信息,一般是老人把名下的房产给予了某一个儿子,其他子女有意见,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其实,现实生活中,大多数老人对子女都能基本做到一碗水端平,但没有绝对的公平,有时候哪个子女对老人好一些,或者哪个子女经济条件差一些,老人都会给予一定的偏袒,这也是正常的心理。

聪明的老人,应该尽量公平地处理财产,以免引起子女间的不和。而做为子女,不应该盯着老人的那一点财产,俗语说“好男不在分家上,好女不在陪嫁上”,靠自己奋斗才能把日子过好。同时,子女只要懂得感恩,好好尽孝,做父母的也不至于糊涂到过于偏袒某一个子女。即使偶尔有这样的现象,其他子女也应该认真分析,多多忍让,如果真有哪一个兄弟姊妹比较贫穷,老人偏袒点完全应该,兄弟姊妹也应该伸以援手,何必斤斤计较呢?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家务事里往往存在一些扯不断的情绪在里面,家务事多依靠亲情维系,难以完全用常理或法理来处理,互相包容,互相扶持,是维系亲情的不二法则。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长惠幼顺,这样的家庭氛围,会使亲情更加浓厚。


齐东晏子


问: 宅基地是户主想给哪个儿子能给的吗?

答: 从宅基地使用权上讲,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自由买卖,不能随便赠予,并不是户主想给哪个儿子就能给的。从宅基地上房产继承权上讲,凡是儿子都有权平均分配户主财产。

首先、关于户主和儿子宅基地的使用权。

户主和儿子未分户的,都是一户人家,只有一个宅基地,没有给的,给了儿子,户主就不能再有宅基地。

户主和儿子已经分户的,为两户人家,父母是户主,儿子也是户主,如果分户后儿子已经获得自己的宅基地,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给有宅基地的儿子,父母健在的情况下也不能给任何一个没有宅基地的儿子,儿子没有宅基地可以自己申请。只有父母去世的情况下,宅基地才可以给没宅基地的儿子。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售(赠予)他人的,自己不能再重新获得宅基地。


其次、关于户主和儿子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权。

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户主有多个儿子,严格说多个儿子都有权平均继承户主的房产。房主单独决定把房产给任何一个子女都是不合法的,除非其他儿子不尽赡养老人义务,否则,户主不能想把宅基地给哪个儿子就能给哪个儿子。当然,如果其他儿子条件好,其中一个儿子比较困难,户主提出建议,将宅基地上房子单独给困难的儿子,其他儿子协商一致同意,也是可以的。如果未经其他儿子同意,户主不能想给哪个儿子就给哪个儿子。即使能给了,财产的分配不公也会引起几个儿子之间关系不和睦,或者引起其他儿子对户主不满。


再次、儿子户口迁出农村宅基地给儿子不合法。

这里说的宅基地是指土地,没有房子的闲置宅基地。户主将闲置宅基地给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儿子不合法。《土地管理法》规规,户口不在本村,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即使户主将宅基地分给户口已经迁出的儿子,儿子也无法在村里面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只有宅基地上有房子的情况下,户主可将房屋分给儿子,儿子也只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没有翻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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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宅基地对于农民是很重要的,而父母的宅基地,儿女是可以通过继承房屋,最后再拿到宅基地使用权的。那么如果农村家庭有几个儿子,对于宅基地,户主是想给哪个儿子就可以的吗?

宅基地是户主想给那个儿子就给的吗?

农村宅基地原则上农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并不是私有财产,并非是想给哪一个儿女就给谁的。再者农村的宅基地也并非就是户主的,虽然宅基地在户主的名下,但是其它家庭成员也是宅基地共有人,可以说宅基地是人人都有的,并不是户主想给谁就给谁的。

当然规定是规定,但是在农村还是人情社会,就比如说女儿不能够得到宅基地也不能够得到土地一样,这就是在农村的实际情况。而给谁宅基地,其实是户主,也就是父母说了算的。

一般来说父母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都是会进行分配的,毕竟说一人一间,或者直接就是全部都给一个儿子,其它的儿子就给钱城里买房子。这种情况下也就出现了户主想给谁宅基地就给谁的情况了。

可以说在农村户主就是有这样的权力,因为父母的命令还真的不能够违背,除非是父母过世后才分配房屋,不然父母还在世就分配农村房屋的话,是真的属于给谁宅基地就给谁的。

当然大家也别觉得这样不合理,对于有多个儿子的家庭,就算将宅基地都留下一个儿子,其它的儿子是可以通过分户,从而申请宅基地的。也正是如此,在农村户主想能谁宅基地就给谁,才是能够得到通过的。

总之,宅基地是家庭成员共享的,但是实际在农村还是属于户主想给谁就给谁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你觉得合理吗,都说说吧。


老王谈养牛


如今农村的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原则,确权在自己名下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户主拥有的只是这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农村的宅基地不能够私自买卖和转让。但是,农村又有农村的特殊性,因为在农村,如果是户主有多个子女的话,就存在分家的现实。而在这分家的过程中,作为私有财产的房屋,便会被分给子女,所以得到该房屋所有权的儿子,自然就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一点,毋庸置疑的。按照农村人的理解,就是户主想将宅基地给哪个儿子,就给哪个儿子了。

农村的现实情况就是如此,那时候农村家庭子女多,有的时候一家有好几个儿子。过去农村,只要是孩子长大以后,家里就会向村里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研究同意后,会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审批下宅基地以后,就可以盖房子了。等到孩子结婚以后,家口大了,需要分家的时候,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就会找村干部和孩子的舅舅到场,主持分家仪式。分家书一般是由村里的会计或是教过书的老师代写,哪个房屋分给哪个儿子,一般是由父亲定个差不离。如果弟兄们有争议,这舅舅便会出面主持公道。

分开家之后,就会拿着村里的证明,到镇上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手续,有了分家所得的房屋,也就符合了分户条件。这样,儿子变成了新户主,同时这房屋的所有权就自然而然归他所有,宅基地所有权也就划归他的名下了。

当然,也有这种情况。户主在世的时候,并没有将房屋的所有权明确给弟兄们分开,像这种情况,房屋作为遗产,子女们都有继承权,有时候农村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候,一般是将房屋作价,然后按照继承人平均分成若干份。谁想留着房屋,谁付给其他人钱,这房屋自然归出资人所有。

农村家庭情况复杂,各家的情况又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老人在世的时候,明确了房屋的归属,大多数情况下,别的子女都不会计较的。毕竟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老人的决定肯定也有道理。当然,也有因为分家不公,弟兄们闹到法庭的情况也有,如此一来,就会闹得弟兄们之间不和睦,还会被外人笑话。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是老人生前随哪个儿子居住在老宅里,等老人去世之后,这老宅就归哪个儿子所有,这种情况最常见,而且一般是以小儿子居多。

综上所述,虽然农村的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或者私有财产继承或者赠送,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户主是有决定权的。房屋给了谁,就是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交给了谁。


建行渐远


宅基地是户主想给那个儿子就给的吗?


宅基地是村集体依法分配给本村村民建设房屋的用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这个宅基地是分配给户内全体成员共同使用的,户主只是这个家庭的代表,在宅基地使用证书上面签字。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宅基地并不是户主的宅基地,而是全体成员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如果儿子大了,结婚生子以后,原来的宅基地已经不能满足户内现有人口的居住需求,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的。对于农村传统来说,老宅一般都是父母居住,赡养父母的儿子在老人去世以后继续使用老宅基地,而分户的儿子通过申请获得新的宅基地,建设新的房子。



对于农村宅基地户主是不是想给那个儿子就给那个儿子?通过以上的介绍,可能大家就有了眉目。主要是两种情况,其一是家庭成员内部商量,因为宅基地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使用的权利,只有通过协商决定分户以后谁使用旧的宅基地,家庭成员同意以后就可以;其二户主的权威,户主在外面就代表全家的意见,如果户主在家里说一不二,说把宅基地给那个儿子,其他家庭成员也不会反对,户主就可以把宅基地给那个儿子。当然,如果其他儿子不同意,户主也不能强行把宅基地分给那个儿子,因为是家庭内部矛盾,一定要协商好。


总之,农村宅基地问题比较复杂,而农村儿子多的,解决宅基地问题都是传统观念为主,那就是谁赡养老人,老人去世以后谁继续使用宅基地。


甘肃清水大小事


这个怎么说呢,农村涉及住房的主要有两本证,一本是宅基地使用权证,另外一本是房屋产权证。那么问题就来了,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口为单位确权的,如果农村房屋产权按照一贯的思路,登记在其中某一个人名下,很有可能面临很多纠纷。还好目前我国宅基地确权和农村房屋产权实行的是房地一体政策,即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属于同一主题,也就是说宅基的既然是按照户口来确权登记的,那么房屋的产权也应当属于户口上面的所有人头。

因此,户主肯定不能想将房子给谁就给谁,还得经过其他成员的同意,当然,针对房屋的话,户主有权处分他自己的一份,而其他的没有权利处置。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其他子女户口都已经迁出,该儿子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只要父母同意了,给指定的儿子住,那么也是不存在问题的。

房子问题一直是人们争夺财产的焦点,父母在世时没什么,但一旦父母去世后,涉及遗产的继承问题,兄弟之间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完成和各项政策的利好,人们开始认为农村的房屋升值空间巨大。在分割房屋问题上,建议还是尊重父母的意愿或者说有住房的一方可以适当考虑没住房的一方,何必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呢。


Power泡儿


可能有地区差别吧,我哪里宅地基不能买卖、也不能赠送、不能遗赠(当然法院政府拍卖可以),好比你父母的地基,等你父母百年之后,你可以住他房子,但是如果碰到拆迁地基政府回收,需要你重新审批,我哪里审批标准是:1-3人一间(如果有独生子女证✘2父母独生子女算4个人头)4-7两间8及以上三间、我这边很多人买宅地基,我认识几个多买了,只能是使用权给你,过不了户,拆迁要还给人家的。。


銮泡心


留儿子公平就好谁都不说


1688平安男


户主没有想给谁只不过证上写一个儿子,农村父母房屋给谁父母就给谁养的,得到房屋的会一个人养吗


为爱痴狂3033


难道物权法规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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