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古代“同性”愛情故事:美男和同窗談戀愛,最後相愛至死合葬一起

梁山伯和祝英臺講的是祝英臺女扮男裝與梁山伯同窗相戀的故事,而在古代,真的記載過這麼一則同窗相戀的故事,並且這兩個書生都是實打實的男人,他們就是潘章和王仲先。


潘章和王仲先的愛情故事比較有名的記載源於元朝的林坤《誠齋雜記》,上面記載道:

潘章少有美容儀,時人競慕之。楚國王仲先聞其名,來求其友,因願同學。一見相愛,情若夫婦,便同衾枕,交好無已。後同死而家人哀之,因合葬於羅浮山。冢上忽生一樹,柯條枝葉,無不相抱。時人異之,號為共枕樹。

翻譯成白話,那就是潘章貌美,周圍的人都愛慕他,楚國一個叫王仲先也傾慕於他,與他願做同學,又一見鍾情,感情如同夫婦,二人共枕同被,而後一同去世,合葬在廣東的羅浮山,墓上生了一樹,枝葉相抱,被稱為共枕樹。

而這則故事在明朝時候,又被衍生成了話本《石點頭》的第十四回《潘文子契合鴛鴦冢》(文子是潘章的姓),《石點頭》此書在古代文學話本中屬於一般之作(具體可看我先前寫過的《石點頭》書評介紹),關於男女關係混亂,封建教條的內容充斥整本書中,

然則這第十四回《潘文子契合鴛鴦冢》這則“同窗相戀”的故事卻被許多人認為是全書中最有價值的部分,甚至在研究中國古代同性文學史上都很有名的一篇文章。



古代“同性”愛情故事:美男和同窗談戀愛,最後相愛至死合葬一起


1. 一則真正“平等”的愛情故事

若說潘章與王仲先的愛情故事,首先要說,這是古代真正各方位都“平等”的愛情故事。

在古代,不論異性同性之情,值得古人記載的,大多是兩方身份、家境都有差異的故事,譬如說窮書生和富家小姐為代表的《牡丹亭》,亦或是身份差異極大的君王將相的愛情。

即便是熟悉古代歷史的人也知道,古代比較著名的同性故事主要分兩類:一類是各種正史記載的愛情,譬如史記《佞幸列傳》中的韓嫣;另一類是《品花寶鑑》為代表,講述書生和小倌。

總而言之,身份差異極大,而身份差異極大的背後也反映出一個現實:

古代所謂的“同性”,不過是大多數人想要展現出自己的“性特權”。

而潘章和王仲先則不是這般差異極大,翻開《潘文子契合鴛鴦冢》,會發現開篇,作者就介紹了二人的家境,首先是在潘章要去杭州唸書問家裡要銀子的時候,作者就側面點出了潘章的家境:

老兒沒奈何,將出五十兩銀子,與他做盤費。文子嫌少,爭了一百二十兩,又有許多禮物。

能夠一口氣要一百二十兩銀子,又有許多禮物,可以看得出,潘章的家中雖不算大富,小康家庭總算有的。

而另一主角王仲先的家裡,作者也是正面提到了他家的背景:

原是鄉里人家,有田有地。

在書中,潘、王二人的家境是不相上下的,並且二人都是鄉間人家,社會地位也是不相上下的。

再看作者描寫的潘、王二人相識,潘、王二人並沒有像元朝記載的那樣,說是王仲先慕名前來尋潘章,而是兩個不相識、且被家中訂過婚的年輕人為了考取功名,在杭州的湖南淨寺讀書相識,二人的人生目的還是一樣的。

潘、王二人的故事,應該可以說是古代記載的愛情故事中,真正做到性別、地位、家境、身份、人生目的完全平等,二人沒有高低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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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平等,決定了他們沒有任何的差異以及其他的顧慮,他們的話語權完全平等,也不會在對方身上圖些什麼,更不會因為對方損失什麼。

在這種“平等”的下,潘章和王仲先故事才顯得更為與眾不同。

2. 意料之外的浪漫

如果讀過《潘文子契合鴛鴦冢》這篇故事,很多人會感到作者在其中是極其矛盾的。

首先《石點頭》整本書作為封建教條之書,充斥著極端的“封建直男癌”思想,對於女性如此,對於同性故事當然更是如此。

在書中,作者對潘、王二人的愛情不無批判,並且用詞極其激烈:

可惜一對少年子弟,棄了父母,退了妻子,卻到空山中,做這收成結果的勾當。豈非天地間大罪人,人類中大異事,古今來大笑話!

在文章中,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運用“醜事”二字形容二者的關係,然而在描寫二者相處細節的時候,作者又忍不住放緩筆調,也不知是作者無意,還是出於有心,將二人的故事寫得出奇浪漫:

在潘、王二人在杭州湖南淨寺相識以後,二人住在同一間僧房,用現在的話說,兩個人就是室友。

王仲先先對潘章動了心思,他先問潘文子《中庸》的“夫婦也,朋友之交也”裡面,“朋友和夫婦是不是一個意思”來試探潘文子,而後又聊到二人各自家庭來暗示。可惜潘文子一直對王仲先是朋友待之,王仲先也只得內心苦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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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王仲先心生一計:他藉口要回家娶親,和潘文子吃了一頓飯權當餞別,在席上還拜了兄弟,當天晚上卻又向潘文子表白心跡,潘文子知道以後十分惶恐,並拒絕了王仲先,理由是:

你即日回去娶妻,自有于飛之樂,何苦要喪我的廉恥?

也就是說潘文子的顧慮在於:王仲先不過和他只是排遣寂寞罷了,過幾年王仲先回去娶妻,他自己的廉恥反倒是散盡。

誰知王仲先直接對著窗外發誓道:

皇天在上,如王仲先與潘文子定交之後,若又婚配妻子,山行當為虎食,舟行定餵魚鱉。或遭天殛,身不能歸土;或遇兵戈,碎屍萬段。如王仲先立誓之後,潘文子仍復推阻,亦遭此惡報。

王仲先等於是發了毒誓,說自己要是回去娶妻生子,就直接被老虎吃等等,但他還耍了個心思,說要是潘章再不答應他,他也要遭受此厄運。

然後呢,潘章就不得不答應了。

當然書中寫的是潘章不得不答應,實際上王仲先只是口中發了毒誓,又沒有用行動去逼迫潘章做什麼,潘章要是真的沒有那份心,也不會答應。

等於說,這實際上是一則兩情相悅的故事。

在這一段表白中,作者特意寫了一個橋段,就是潘章覺得即使二人不是普通夫妻,也要有普通夫妻之禮,於是要求擇良辰吉時後,擺了酒宴,拜了天地,才能真正答應。

誰知王仲先道:


不消賢弟費心,阿兄預先選定今日,是會親友結婚姻的天喜上吉期。日間與賢弟八拜為交,如今成就良緣,會親結婚,都已應驗,更沒有好是今日。

原來方才的那餞別酒早就是王仲先預先設定好的“喜酒”,潘章見此以後,就答應了王仲先。


其實在《石點頭》中,愛情故事有很多,可是在作者的筆下卻寫得奇形怪狀:

有的是男人拿著刀逼迫女方從了他(書中第五回)。

有的是寡婦寂寞去和有婦之夫相戀,還拉上自己的女兒(書中第四回)。

有的男人口口聲聲愛著妻子,轉過頭就找了小妾;過後口口聲聲愛著小妾,轉過頭又找回了妻子(書中第一、二、三、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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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第十四回中,作者雖用激烈的言辭去批判了二人,可是在描寫二人的情感中卻“手下留情”。


在文章中,作者於各方面的處理都不像其他篇章那般“下狠手”,從認識到在一起,儘管作者一再強調“醜事”,可他寫出來的內容卻和強迫、亂倫理這種重口內容相比,算是“清流”得多。

當然,在情感描寫手下留情,不代表作者對兩個人完全放過,在故事的發展中,作者卻在這個故事中添了不少本不必要的內容。

3.結局的遺憾,瑕不掩瑜


潘、王二人相戀以後,其他同窗發現了二人的關係,便傳遍了書院,而他們的老師也將他們逐出師門。

在逐出師門以後,潘、王二人就決定捨棄功名,到羅浮山隱居。

在去羅浮山隱居之前,他們還做了一件事情,就是給家裡都去了一封信,讓家裡退婚,讓未婚妻儘早另尋他人。

比起在《石點頭》中其他男人拋妻棄子十幾年不歸的行為來看,潘、王二人對待未婚妻方面,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甚至在充滿過時價值觀的《石點頭》中,算是一股清流。

隨後二人隱居到了羅浮山,可就在這裡,作者筆鋒一轉,又把傳統的“節婦”一套拿了出來,兩位未婚妻知道潘、王在一起隱居過後,不但不同意退婚,還要堅持找回二人成親。

卻不想等二位未婚妻到了以後,潘章和王仲先提前一天因為得了癔症雙雙去世,山上的和尚已經將二位埋葬,二位未婚妻知道以後,竟然自盡:

說張氏女子(王仲先未婚妻)……定了主意,等至夜深,人盡熟睡,悄地起來,懸樑高掛。

誰知文子的媳婦,也動了個念……到夜半時候,尋條繩子,也自縊而死。

故事到了結尾,父母便將二女埋在二人合葬墓邊,結果數年後,潘章王仲先的墓上生出連理樹,枝條盤錯,有比翼鳥在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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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潘文子契合鴛鴦冢》的結局。

不得不說,在這篇故事裡,作者最後的結局難免受到封建思想的影響,不過瑕不掩瑜。


如果看過古代這方面文章的人就會知道,在古代,這方面的敘事雖然多,可大多都是君王將相或者是書生,基本上出於“玩”的心態要比“愛”的心態多,哪怕是真的有“愛”的成分在,也阻擋不了雙方娶妻生子。因為在那時候很多男人的眼裡,傳宗接代最重要,女人只是附屬品的存在。


而《潘文子契合鴛鴦冢》的故事裡面,王仲先居然主動提出了“不娶妻”的誓言,並且二人的確做到了不耽誤未婚妻的行為,這在當時,也是極其少見的。

曾經看一篇高校研究《石點頭》的文章,作者指出第十四章主要是作者讚揚了二人未婚妻的“貞烈”行為,雖說《石點頭》作者天然痴叟可能在處理這兩位女子的時候帶有這點思想,但這絕對不是這篇故事的主幹。

至於潘文子和王仲先的結局,以今人的角度來看,是很值得懷疑的:

二人在山中為何能同時得癔症,並且同時去世?何況還那麼巧,就在未婚妻上山找來的前一日晚上?

當然在故事裡,也沒有指明。

潘、王二人到底是真的得了癔症?還是得到消息以後雙雙自盡?還是被家裡人知道後,夥同山上和尚聯合起來製造了一個“假死”的局,兩個人逃離?

這都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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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這篇文章的歷史價值

除了故事的內容之外,《潘文子契合鴛鴦冢》這篇文章最大的一個史料價值在於它的開篇,因為它的開篇將當時同性的一些詞彙全部總結了出來:

讀書人的總題,叫做翰林風月;若各處鄉語,又是不同,北方人叫炒茹茹,南方人叫打篷篷,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鑄火盆,寧波人叫善善,龍游人叫弄苦蔥,慈溪人叫戲嚇蟆,蘇州人叫竭先生。

這些詞彙早就被現在的網絡詞彙所代替,而這篇文章則很好地保存下來,具有極強的史料價值。


所以單論文章中潘章和王仲先的故事,內容以及其史料價值,都可以算作是《石點頭》中的文章前列。


文後話:

關於《石點頭》的書評,除了第十四章的內容,其他我基本都通過書評寫了出來(可查看我先前文章),至於第十四章,曾經因為怕沒有人接受所以擱置,而現在網絡上關於這種話題的爭辯愈發激烈,過度地支持讚揚以及過度地反對似乎都太過於偏執,搜索網絡,這方面的史料以及相關分享少之又少,更可怕的在於,很多人將這些文章曲解(例如我在文中提到的有學生將潘章王仲先的故事曲解為讚揚烈女)

我認為無論接觸到一個什麼樣的問題(除非是涉及法律底線的事情),其餘的問題都是要先多瞭解,再去做判斷,尤其是我國其實在古代就有著大量的史料記載,只有多加了解,才能有溝通的機會。

於是我想從古代的史料以及當代的書籍中,來和大家分享一下關於這方面的中外歷來的認知。希望更多的人可以用不一樣的心態去看待這一群體。


本文參考文獻:《石點頭》第十四回《潘文子契合鴛鴦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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