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張掖交警全年全天候
嚴打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沒錯!蜀黍一直在行動!
2020年1月1日00時30分,城區中隊民警在高臺縣巷道鎮景隆瑞園E區路段對過往車輛檢查時,發現一輛沿農貿市場十字自西向東行駛過來的車號為甘G073XX號“臺鈴”牌輕便二輪摩托車駕駛員有酒駕嫌疑,隨後,民警對該車駕駛員殷某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為132.8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按照規定,執勤民警將殷某帶至高臺縣中醫醫院進行體內血樣採集。
據殷某交代,跨年夜晚上他和朋友聚會,一時興起就喝了些啤酒,他懷著僥倖心理以為這麼晚了,民警不會出來查酒駕,便開著自己的摩托車回家,沒想到還是被民警查獲。
1月3日,經聘請的甘肅申證司法醫學鑑定所鑑定殷某體內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2.34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殷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高臺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儘管我們都知道酒後駕車的危害和後果
可偏偏還是有些人抱著僥倖心理
去做那些觸犯法律的事兒
對於“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蜀黍們一直都是
春夏秋冬,全天開展
風裡雨裡,路口等你
朝陽夕陽,絕不打烊
讓酒駕無處遁形
蜀黍用一張圖片讓大家讀懂酒駕這筆賬
酒駕危害大,傷人傷己
一旦發生事故,追悔莫及
希望廣大司機朋友引以為戒
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
還是那句老話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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