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廣發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調整業績比較基準並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的廣發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000550;以下簡稱“本基金”),於2014年1月22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4]126號文准予註冊募集,《廣發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於2014年3月19日正式生效。

為了更好地滿足投資者投資需求,基金管理人經與託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對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進行調整,並對《基金合同》進行了相應修改。

一、廣發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業績比較基準情況

針對本基金調整業績比較基準,本公司擬對本基金基金合同相應表述進行修改,主要涉及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資”的相關內容。

原表述:

“五、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80%+中證全債指數×20%。採用該比較基準主要基於如下考慮:

1、作為專業指數提供商提供的指數,中證指數公司提供的中證系列指數體系具有一定的優勢和市場影響力;

2、在中證系列指數中,滬深300指數的市場代表性比較強,適合作為本基金股票投資的比較基準;而中證全債指數能夠較好的反映債券市場變動的全貌,適合作為本基金債券投資的比較基準。

……”

修改為: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80%+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10%+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後)*10%。

採用該比較基準主要基於如下考慮:

1、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資佔基金資產的比例為60%-95%,滬深300指數對A股市場整體表現的代表性比較強,適合作為本基金股票投資的比較基準;

2、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能夠較好的反映債券市場變動的全貌,適合作為本基金債券投資的比較基準。

3、由於本基金為開放式基金,基金的投資比例中,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保持現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銀行活期存款利率適合作為本基金現金類資產的比較基準。

……”

二、關於廣發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說明

本公司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對《基金合同》中涉及調整業績比較基準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上述修改事項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並已向證監會履行備案手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修訂後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修訂對照表詳見附件,本公司將於本公告發布日起下期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對上述內容進行修改。

本公告僅對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項予以說明,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本公司將於公告當日,將修改後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載於公司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互聯網網站。投資者欲瞭解基金信息,請登錄本公司網站(www.gffunds.com.cn)查詢或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105828(免費長途話費)或020-83936999進行諮詢。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附件:《廣發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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