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山大剥离产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共47家单位

12月30日,山大华特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12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大学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山东大学将其所持有的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尚需报教育部等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协议如获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山东大学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据了解,山大华特第一大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产业集团”)持有公司20.72%的股份,而山大产业集团是山东大学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山东大学为山大华特实际控制人。其实早在今年7月,山大华特就发布公告称,收到山东大学股权转让告知函。

对于股权转让缘由,《公告》中“事件概述”表述为“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文件的要求”,“基于协议双方均以软件与信息技术、医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为战略优势产业,有着高度协同”。

据了解,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要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对高校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厘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分类实施改革工作,促进高校集中精力办学、实现内涵式发展。山东大学此举无疑是呼应该要求。

在山大华特此前发布的公告中称,此次转让标的包括产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共47家。

根据山大产业集团官网信息,该集团(学校独资企业)是山大产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注册资本3亿元。作为国有资本布局的操作平台,现已发展成为以山大华特、山大地纬、山大鲁能、鸥玛软件、山大电力、山大生殖、山东奥太、山大华天和学府酒店等一批骨干企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集群,业务板块范围覆盖信息、软件、医药、材料、制造、环保、酒店服务等领域。(新时报记者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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