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 耍手段!場外交易變場內,中信證券香港、中信里昂遭監管公開譴責

禍起一次股份回購,中信里昂與中信證券香港一同受到監管公開譴責。

近日,香港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在2016年兩宗涉及北京控股(0392.HK)的股份回購中,中信里昂及中信證券香港的事前協定將場外交易當作場內股份回購申報,因此違反了《公司股份回購守則》。

據香港證監會調查,2016年2月及5月,中信里昂及中信證券曾分別代表其機構客戶及北京控股進行交易,藉此讓北京控股回購超過1800萬股股份。中信里昂與中信證券以場內交易的方式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執行有關交易,但事實上兩家公司已預先安排和協定了交易的價格、規模、時間及執行交易的方式。因而香港證監會將有關交易認定為場外股份回購。

其中,中信里昂在2016年2月的交易前曾與北京控股接洽,並詢問北京控股是否有興趣向它的一名客戶購買大額股份。這筆交易於2016年2月17日在聯交所執行,涉及北京控股按每股34元的價格回購1036.2萬股該等股份,與中信里昂的一名機構客戶合共約1040萬股該等股份的賣盤指示吻合。交易過程中,中信里昂以經紀身份為客戶行事,而中信證券香港則為北京控股行事。

至當年5月,中信里昂與中信證券香港再次以同樣的方式,按38元/股的價格向中信里昂另一客戶“場內回購”795.3萬股股份。這兩次交易共讓北京控股回購了1800多萬股股份。

香港證監會表示,雖然上述交易是在聯交所以“場內交易”的方式執行,但事實上中信里昂、中信證券香港及北京控股的多名人員事前已互相進行溝通。

具體而言,中信里昂的機構客戶與北京控股早已透過中信里昂及中信證券就回購該等股份的價格及數量達成協議;中信里昂及中信證券香港的職員曾討論擬在聯交所發出的買賣盤的先後次序,以便中信證券香港能購入中信里昂出售的99.5%該等股份。以及負責執行交易的中信里昂及中信證券香港職員於發出交易指示時,利用沒有錄音功能的電話線就執行交易的時間進行協調及溝通。

“以上的協調工作讓相關的賣盤和買盤幾乎同時進行配對,確保北京控股按協定的價格回購該等股份。”香港證監會表示,中信里昂、中信證券及其持牌人的行為並不符合其在《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下理應達到的標準,並且北京控股的股東被剝奪就重要的企業行動作出投票的機會。

最終中信里昂、中信證券香港和北京控股均遭到香港證監會公開譴責。涉事的中信里昂職員AndrewJames Walters、Stuart Richard Wilson,中信證券香港相關負責人劉家業、劉敬元,及公司持牌代表、董事總經理李培芬,還有北京控股職員董渙樟一同遭到譴責。

公開信息顯示,北京控股是北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香港上市公司,擁有北京燃氣集團、首都機場高速路、北京第九水廠和燕京啤酒等眾多企業。2016年回購項目進行時,董渙樟為北京控股的總裁助理及財務部總經理。

據悉,上述人員中,Andrew Walters及StuartWilson已離開中信里昂,而劉敬元也已離開中信證券香港,劉家業及李培芬則仍在中信證券香港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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