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9 省督察組移交我市5個重點問題,問責51人!

2018年6月22日至7月12日,湖南省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8年9月13日將督察發現的

5個重點問題移交我市,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常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51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處級幹部3人,科級及以下幹部4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人,予以誡勉等組織處理40人。現將有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省督察組移交我市5個重點問題,問責51人!


一、漢壽縣漢林汙水處理廠汙水管網工業汙水直排問題

漢壽縣住建局、漢壽高新區沒有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導致漢壽縣太子廟汙水處理廠汙水管網有雨水匯入的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漢壽縣住建局局長陳勇軍、時任漢壽縣高新投資公司董事長戴金輝予以提醒談話;對時任漢壽縣住建局副局長黃桂喜、時任漢壽縣住建局副局長周國旗、漢壽高新區副主任袁先海、時任漢壽縣高新投資公司總經理周子奎予以約談;對漢壽縣住建局城建站站長饒志國、時任漢壽高新區環保站站長劉勇、時任漢壽縣高新投資公司副總經理饒宏煥予以誡勉談話。

二、澧縣飛達石膏製品廠未拆除汙染飲用水水源問題

澧縣人民政府、原澧縣科技工信局、王家廠鎮黨委政府對飲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推進力度不夠,存在拖拉、應付等問題,導致飛達石膏製品廠未按規定時間拆除。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時任澧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邱獻兵、原澧縣科技工信局黨委書記湯志東、王家廠鎮黨委書記張紅、時任王家廠鎮人民政府鎮長吳九桂予以批評教育。


三、常德經開區良榮建材砂石碼頭堆場未按期退出問題

常德經開區農村工作辦、三合垸水利管理委員會在常德市良榮建材有限公司拆除過程中,未完全履行監督、檢查、督促職責,工作不力,導致該公司未能按期拆除。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常德經開區農村工作辦主任科員龍希望,常德經開區三合垸水利管理委員會水政股股長肖聖傑、水政股監察員陳華平予以誡勉談話。


四、桃源縣四喜養殖場環境汙染問題

桃源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未督促相關部門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並依法關閉四喜養殖場,沒有及時採取措施治理水庫汙染,導致田河水庫長期汙染嚴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桃源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陳會龍予以談話提醒;對桃源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王超,桃源縣環境監察大隊教導員胡建安,桃源縣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魯衛國,原桃源縣畜牧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塗建成,原桃源縣畜牧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兼執法大隊大隊長周波,原桃源縣畜牧局獸醫藥政股股長鄧志剛,桃源縣田河水庫管理所支部書記、所長周治崗,桃源縣楓樹鄉建設所所長鍾勝波,桃源縣楓樹鄉人民政府畜牧動防員劉志紅予以政務警告處分;對桃源縣楓樹鄉黨委副書記李威,時任桃源縣楓樹鄉人民政府副鄉長翦梅玲,桃源縣楓樹鄉黨委委員張志高,時任桃源縣楓樹鄉農經站站長羅惠,原桃源縣環境保護局鄉噪中隊副中隊長楊軍,原桃源縣環境保護局鄉噪中隊隊員莊昌棟,原桃源縣畜牧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家國,原桃源縣畜牧局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劉建新,時任桃源縣水利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倪澤群,時任桃源縣水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曾徵,時任桃源縣水利局執法大隊隊長劉定滿、張志剛予以誡勉談話;對時任桃源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劉紅軍,桃源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覃繼兵,時任桃源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袁世均,桃源縣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羅忠毅,桃源縣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謝海濤,時任桃源縣環境保護局法制股股長劉傑,原桃源縣畜牧局黨組書記、局長魏勁松,原桃源縣畜牧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趙世斌,桃源縣水利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龔正國,桃源縣楓樹鄉人民政府鄉長翦林華予以警示談話。


五、鼎城區蘇家吉攔網圍網養魚環境汙染問題

鼎城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責任單位在蘇家吉電排圍河養魚欄柵未全部拆除的情況下,上報該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整改核實驗收銷號資料,認定該問題已經完成。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鼎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王直華予以批評教育,對鼎城區特養場環保專幹彭軍、鼎城區水利局副科級幹部劉代勝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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