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土地要破坏耕作层到什么程度才称违法?

用户5046930407794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大轩轩随拍


【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护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方面,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那是不是在实际生活中就没有耕地破坏现象呢?】



我们知道,如果在耕地上随意挖沙、开矿或者随意改变用地性质而盖上厂房、“大棚房”这类违规用地,那很显然是必须被处罚纠正的!有的还触犯了刑法,面临刑事处理的严重后果!

前阵子的“大棚房”整治强力纠正了一些违规用地,一些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更复杂原因而投入巨资在耕地上进行违规违法,这次让他们血本无归后,今后土地保护应该更具成效了!

但是,在农业领域仍然有些动作,不见得不是破坏土地,也不见得不会造成长远的巨大危害!只是目前对这种情况并没有引起重视,后期是否有介入还不得而知。

这就是绿化草皮种植!在南方已经有不少土地从粮食种植调整为了草皮种植。



草皮种植的危害我个人认为会有这几个方面:

一是耕作层被连年随草皮卷走,多年以后耕地的耕作层就会越来越浅,地势也会越来越低!我所在的地方就有大片的草皮种植,而且历时很长,时间长的田块已经种植草皮超过15年了,耕作层到底被取走了多少呢?从两个对照就看得很明显,与周边没有种植草皮的地比起来,种草的地就像一个低洼的塘了;从多年前硬化的田埂来看,原来埋在地里的水泥板的底部也已经显露出来!

由此可见,草皮种植户老是说种草不会消耗多少田泥纯粹是撒谎!

二是种过草皮的地是否再适合种粮食或蔬果等食物类作物堪忧!这不是担心土壤肥力低导致没产量的问题,而是这么多年种植草皮,他们使用的都是强效除草剂,这样的除草剂是否会引起残留?而且这样的除草剂大量使用,长时间使用,又是否会引起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目前域内投入不菲的资金进行重金属治理,但是这种草皮种植是否也是这个问题的助推者之一还不得而知。

目前在一些地方草皮种植是大行其道!因为粮食种植比较效益低,而草皮种植的经济效益几年前要超出粮食种植几十倍!这也是我们这边近十年草皮种植规模进一步扩大的根源,有的整村整个乡镇都流转到草皮种植了!



只是,一个同样值得警惕的问题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放缓,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对于绿化草皮的狂热需求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另一方面,种植草皮的面积近几年增长得迅猛,也导致了绿化草皮的过剩!这是否意味着接下来将土地流转去种植草皮的,甚至租金能否兑现都存在问题!

如果当前草皮种植保有量出现大片这样的问题,加上草皮种植可能存在的隐性危害,那对这些农村来说,经济产生损失,土地面临抛荒,不是让人省心的局面哦!

从这个例子来说,题中说耕作层破坏到什么程度才算违法,像种草皮能够给耕地的影响不算小了,但至少目前没听说会界定其为违法!——毕竟草皮绿油油的,貌似是在做“生态”的事!


原生态乡村


你好,你提的这一问题在土地管理法中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具体情况还要让当地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组织来决定。他们是所有权者和管理者。

以本人看法,耕地是专用来产粮,或者固定种植某一类农产品,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承包者不准善自和破坏改变土地用途,如在未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搭建房层,私自流转经营权,私自采沙,采矿,采土卖,这些不管破坏几层都是不允许的,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组织都有干涉权和制止权。


河水淌响


土地耕作层,一般情况下是地表面下40公分。现在是如果能种植。就不算破坏耕地。是否破坏耕地由当地主管的土地部门来认定。


老农民20192020


士地I放粪多,没有发酵的粪直放田地内污染种什么不发苗?[流泪]v


用户7571212049882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毁坏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建设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非农业建设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二是挖沙、采石、采矿、取土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三是堆放固体废弃物造成耕地严重污染。

对于非法占用耕地所建设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本办法以是否硬化了地面为界定标准;对于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虽然没有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建设,但致使原来的耕作层被破坏。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差别很大,对耕作层不易作出具体厚度的规定。但各地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可以作出认定。据此,本办法将耕作层被破坏界定为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对于堆放固体废弃物造成耕地严重污染,规定为“在非法占用的耕地上堆放固体废弃物,造成耕地被污染,不适于继续用于涉及人体健康的农作物种植的”,属于耕地被严重污染。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技术力量对此进行认定,因此在办法中规定,此项工作可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认定。

(四)关于认定的程序

考虑到对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进行认定,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才能作出科学准确的认定,本办法对此也作了规定。如组成认定组织、踏勘现场、进行有关勘测计算,形成认定报告后承办人要签字等。为了保证工作效率,对有关时限要求等也作了规定。

(五)关于公安部门自行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法院办理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犯罪案件涉及耕地毁坏的认定

在执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未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自行立案侦查或者检察院、法院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涉嫌犯罪案件,需要对耕地毁坏进行认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对此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对非法占用耕地涉嫌犯罪案件侦查、批准逮捕、公诉、审判过程中,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上述认定并出具认定结论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按照本办法办理。




在水一方123


大形机戒耕作对地层破坏最大最快,最后无法耕作。


有时找先生A


采挖。五十公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