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教育部解讀教師減負20條:重點減四項事務負擔

  隨著教師減負20條的出臺,怎樣給教師減負、減哪些負、由誰來減等具體問題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12月16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教師減負進行了更詳細地解讀。

教育部解讀教師減負20條:重點減四項事務負擔

(教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教師減負等熱點話題。圖片來源於教育部官方網站)

  12月1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在媒體報道後迅速成為全國教育工作者熱議的話題。對此,在12月16日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表示2019年是中央確定的基層減負年,他同時坦言:“教師不合理的負擔也是這麼多年積累起來形成的,有一定的複雜性。”

  關於重點減哪些負,任友群重點介紹了四點:一是要減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即除教育部門以外,其他部門不得自行設置以中小學教師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商教育部門,按照程序報批後才能實施。評價上要重實績,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的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等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者錄製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對實際工作的評價。不能工作剛剛安排好就馬上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理上定目標,經過清理,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後保留的事項要實行清單管理。

  二是要減社會事務進校園。主要有六個大類,對扶貧任務要充分利用校園和課堂,通過扶智方式為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多做貢獻。對重大專項任務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照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對城市創優評先任務,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們上街執勤或者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對街道社區的事務,要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情況下,積極吸引中小學校參與社區建設的相關活動。對教育宣傳活動,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融入教學安排,不得重複安排。對於強制攤派無關事務的,我們要堅決杜絕,不能隨意讓學校停課、出場地、出人參與舉辦有關活動。

  三是要減報表填寫工作。規範精簡各類報表填寫,要統籌安排各類報表填寫工作,避免教師重複報數據,多頭填表格。規範教育統計和調研工作,除國家統計局外,其他部門開展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須向同級政府統計機構報批備案,針對中小學教師開展的調研活動,需經教育部門同意並部署。提升數據採集的信息化水平,要健全各類教育信息數據庫,努力做到一次採集、多次使用,讓信息多跑路,教師少跑路。

  四是要減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從嚴規範借用行為,對於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從嚴規範培訓活動,除人社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培訓以外,避免安排中小學教師參加無關的培訓活動。這是要減哪些負。

  在回答由誰來減負的問題,任友群表示,各級的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落實審批和報備制度,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推進。省級黨委和政府要根據文件精神,列出具體的減負清單,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宣傳引導,督促落實。各級教育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落實好組織實施工作,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要納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對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督導,納入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對市縣督導的重要內容,督導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

  此外,中央編辦四局巡視員、副局長田中還介紹了教師人員編制的相關問題,表示“要堅持總量控制,增減平衡,在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按照標準及時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滿足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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