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戰國七雄為何是秦一統天下

對比東西方歷史我們會發現一個顯著的不同點:歐洲長期以來處於小國寡民的狀態,而和整個歐洲差不多大小的中國雖然也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然而大一統意識終歸是作為主流傳承下來,而這一切肇始於秦始皇嬴政。可問題是大一統多民族的大秦帝國究竟是如何誕生的?為什麼戰國七雄最終脫穎而出的是秦國?這個問題其實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華夏民族究竟因何而統一?二是為什麼最終是由秦國完成的統一?

戰國七雄為何是秦一統天下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中華民族為什麼會走向統一?從地理結構上看:古代中國的地形其實是較為封閉的——東面是浩瀚無垠的太平洋,西面是巍峨的青藏高原和帕米爾高原,北面是蒙古草原和西伯利亞的原始密林,南面是東南亞的熱帶叢林。以黃河、長江兩條大河為依託最早的華夏先民開始繁衍,作為依託農業立足的大河文明華夏民族很早就誕生了大一統意識——雖然從政治上將原本分散的華夏各部族整合為一個統一的國家是秦始皇乾的,但在他之前大一統意識就已誕生,也就是說先有了華夏文明,之後才催生出統一的華夏帝國這一政治實體。戰國七雄連年征戰、諸子百家縱橫爭辯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實現天下定於一的目的。然而這種思維意識形態卻是歐洲人所不具備的,即使是在形式上締造了一個大一統帝國的羅馬帝國同樣欠缺這種思維意識,事實上羅馬帝國和中華秦帝國有一個顯著的不同:秦帝國具有明確的混一天下的奮鬥目標,正是基於這一目標才使秦始皇嬴政得以奮六世之餘烈;相比之下羅馬帝國的擴張是沒明確目標的——羅馬的歷代統治者總是小心翼翼地嘗試帝國是否還有繼續擴張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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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從遠古炎黃二帝時代起就開始傳承,之後的夏、商、週三代其實是以一套複雜的禮法制度維繫著華夏部族之間的聯繫,之所以用禮法維持這種聯繫,而不是打造一個統一的政治實體主要是受制於當時落後的交通條件——中央的政令下達到地方早已失去效果,而隨著和中央朝廷的地緣距離日益疏遠,中央對其的控制力度也必然受到落後交通條件的限制,這意味著中央必須供養一支足以遠距離鎮壓叛亂的強有力的軍隊,而夏、商、週三代的生產力不足以供養這樣一支部隊。可時光進入戰國時代後情況悄然變化:生產力的提升使各諸侯國得以供養更多的軍隊,同時交通條件也大大便捷起來,雖然以我們今時今日的眼光看來依然是極其落後的。華夏傳統的大一統思想是文化層面上的,但進入戰國時代後隨著縱橫家的崛起,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堅信:天下理當定於一。而且這也是符合生產力發展的需求的——農業生產需要應對各種天災,所以需要修築各種水利設施、抗災工程,同時從事農耕的華夏部族也需要打造一支強大的軍隊以應對遊牧部族的侵掠。一個大一統的帝國顯然比諸侯分封割據能更有效率地調動社會資源用於抗災和禦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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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華夏民族的大一統是大勢所趨,那為什麼是由秦國來完成統一的呢?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秦國崛起的根源恰恰來自於秦國崛起之前的極端落後。墨、法兩家成於魏,流於楚,但廣大於秦——正因為秦在七雄之中相對落後,作為既得利益者的老世族勢力沒六國那麼盤根錯節,所以墨、法兩家“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為則上,無能則下”等平等政治主張才能在秦地得以實行;正因為秦國文化不發達,所以也少了一份浮誇,多了一份質樸。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秦國能一統天下恰恰源自於商鞅變法前秦國的極端落後。《商君書》中說的明白:國去言則民樸;民樸則不淫。民見上利之從壹孔出也則作壹;作壹則民不偷營;民不偷營則多利;多利則國強。今境內之民皆曰:“農戰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傑皆可變業,務學《詩》、《書》,隨從外權,上可以得顯,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賈,為技藝,皆以避農戰。具備,國之威也。民以此為教者,國必削。這就是說由於六國發明發達,其國內早已養成了盤根錯節的貴族世家,形成了等級森嚴階級固化的社會形態。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像商鞅這種出身寒門的人才是沒什麼出路的。事實上助秦統一天下的人才大多不是秦國本國人,六國自棄人才倒是便宜了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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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秦的落後,所以可以無所顧忌地進行變法:一來國內既得利益階層相比六國弱小得多,變法阻力相對較小;二來秦國反正落後,不變反正是亡國,變或許還有一線生機。反觀六國真要進行變法自然會擔心反而失去以前已經獲得的東西,這就叫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反正沒什麼可失去的,索性橫下一條心一往無前。其實不光是變法,面對戰爭時也是如此:秦反正落後,不打仗不去搶別人自己無法發展;六國打仗先得衡量衡量打不打得贏,即使打得贏也得衡量一下投入和回報是否成正比。整個戰國時代的時代主旋律就是變法:魏有李悝變法、楚有吳起變法、齊有鄒忌變法、韓有申不害變法、趙有胡服騎射,然而恰恰是無所顧忌的秦國在六國瞻前顧後猶猶豫豫之時通過整個戰國時代最為深徹的變法為自己的大國崛起奠定了基礎。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就確立了獎勵耕戰的既定國策,也就是說耕與戰成為了秦國的命脈所在。事實上秦國並不是戰國時代最早確立軍功爵制度的國家,但秦國的軍功爵制度無疑是戰國七雄中最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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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就確立了這樣一種既定國策: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其所立軍功的大小接受賞賜。即使是宗室貴族也概莫例外,甚至明確規定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秦國一共有二十級爵位:從第一級到第二十級依次為公士、上造、簪嫋、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大良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士卒積累軍功可以獲得相應的爵位並依據爵位得到田宅。秦律規定普通士卒凡獲得敵人首級一顆可賜爵一級、田地一頃、宅地九畝並賜予奴隸一人,同時還可以擔任軍隊或朝廷的官員。獲得爵位者可以免除勞役和用爵位抵罪。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首級,那麼家中如有坐牢的親戚可以立即獲得自由,如有為奴隸的家人也自動獲得平民身份。與此同時秦國的軍功爵制還規定:根據爵位的高低可以享受不同標準的“傳食”待遇。秦代官吏出差都住在官辦的傳舍(招待所),傳舍會根據官吏及其隨員的爵位高低安排不同標準的伙食。同時在軍隊生活中士兵的伙食標準也是直接和爵位掛鉤的:三級爵位的士兵的標準伙食是每天精米一升、醬半升、菜一盤、羹一盤;兩級爵位的士兵則只能吃粗米;至於沒爵位的能填飽肚子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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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這種軍功爵制度達到了一種什麼效果呢?《商君書》中是這樣記載的:“秦民之見戰者如餓狼之見肉”。荀子評價秦軍為“齊之技擊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遇秦之銳士”。韓非子則說:“秦人聞戰,頓足徒裼,犯白刃,蹈爐炭。斷死於前者皆是也。是故秦軍戰未嘗不勝,攻未嘗不取,所擋未嘗不破”。根據《史記》的記載:自商鞅變法到秦始皇即位前一年秦國同山東六國大戰65次,其中全勝58次,斬首129萬級,拔城147座,略地14郡。可以說商鞅變法奠定了秦國強大的基礎,但並不能認為秦國最終得以一統天下就完全是商鞅變法之功。商鞅變法本質上是要把所有秦國人變成兩種人:為國家作戰的戰士和為戰士提供糧食的農夫,所以商鞅變法排斥一切商人、遊俠、士子進入秦國。如果張儀在秦孝公時期入秦下場會很慘,因為當時的秦國壓根就不喜歡玩嘴皮子的;如果呂不韋在秦孝公時期入秦也會很慘,因為當時的秦國也不喜歡做生意的,這樣做的結果是用《大秦帝國之縱橫》中寧靜飾演的羋八子的話說“秦國可以稱為窮國”——除了打仗和種地的就沒別的什麼人了。那麼商鞅變法這麼做對不對呢?既對又不對——說對是因為六國的商人、遊俠、士子中的確有大量虛言浮誇之徒,就靠一張嘴賣弄,啥實事都幹不了;說不對是因為六國的商人、遊俠、士子中也有不少求真務實,深具經天緯地之才的人士。對秦國而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長期被魏國壓制的局面,而要改變這一局面最需要的就是一支戰無不勝的鐵軍和供養這支鐵軍的糧草,所以商鞅變法實際上是緊緊圍繞秦國這一主要目標在努力。大到一個國家,小到我們個人,我們每個人的時間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們必須明確自己真正最想要的是什麼並緊緊圍繞這一主要目標去配置資源,其它的次要目標該放棄時就得放棄——有舍才有得。可當秦國在度過自己最艱難的歲月後再完全依照商君之法就日益顯露出弊端了,這恰恰也是商鞅自己所反對的:商鞅變法的核心在於變——任何制度都是有時效性的:過去給國家帶來好處的制度隨著時代的演變可能會結出苦果,只有適時適度適當地損益變化才真正契合變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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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惠文王深刻洞悉了商鞅變法的精髓,所以他雖然殺了商鞅,但並不廢棄商君之法,然而他也不打算固守商君之法,他要對商君之法進行損益變化——任用縱橫家張儀就是這一變化的絕佳體現,秦孝公時代秦國只重視國內的農業生產和對外的軍事戰爭,而對邦交一向不太重視,然而秦惠文王意識到:有時好的外交謀劃可以代替軍隊實現自己的戰略目標。這也是他可以接受容納墨家在秦國生存發展的原因——秦惠文王雖然保留了商君之法,但在治國理政上他是異常現實的,用《大秦帝國之縱橫》中張儀的話說“勢利之人”,只要對秦國有利可圖之事必為之。法家制度的長處在於能激發出秦軍最強的勇猛值,也能激發秦國農民最大的生產積極性,從而為秦軍提供充足的糧草,但如果裝備不行那也是徒添傷亡。然而法家的著眼點正在於軍事制度、農業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構建,具體的軍事裝備製作並非法家的長處,與之對應的是墨家恰恰擅長此道。儘管法家弟子幾乎個個都是偏執的處女座——為變法革新、富國強兵不惜付出生命,但要讓他們領軍殺敵、製作兵器,他們得瘋掉。在秦惠文王看來:既然這件事法家幹不了,那就找乾的了的人來。根據目前的考古發現:當時各個諸侯國即使在同一地點遺留下來的兵器普遍都是輕重不等、大小不一、形式多樣。而只有秦國的兵器不論在哪兒發現,其造型和尺寸幾乎都是驚人的完全一致。在秦始皇兵馬俑坑中發現的三稜弓弩箭頭有4萬多支,但4萬多支箭頭的底邊寬的誤差不超過1毫米。兵器型號的統一化大大便利了秦軍裝備的更新換代效率——在秦軍中絕不可能出現弓弩和箭不匹配的問題,但在別的國家這幾乎就是家常便飯——戰士們甚至不得不在戰前先對自己的兵器進行修整以便利自己的作戰,這大大影響了軍隊的作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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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墨家這群理工男以外,儒道法等門派誰也搞不懂何謂“空氣動力學”。談到弩,秦國的弩更是霸氣。秦軍弩機的各個零部件完全可以互換通用,輪廓誤差不超過1毫米。在烽火硝煙的戰場上,六國某個士兵的弩壞掉了,那就真的壞掉了,因為身邊陣亡戰友使用過的弩機零件都無法使用,而秦軍士兵只需要更換損壞的零件後就可以繼續發射。秦軍在墨家軍事工程科技的幫助下,早已進入“標準流水化”的生產時代。另外秦國將士用的青銅劍也比山東六國的劍長出約30釐米。俗話說“一寸長一寸強”,在短兵器格鬥中,刺要比砍更有優勢,因為它更逼近對手。比對手的劍長出約30釐米的秦劍,在格鬥中顯然更容易刺到對方。加長劍身簡單,但是要保持加長後的青銅劍不容易折斷就很困難。但墨家這幫理工男們又做到了,他們摸索出了銅與錫的科學配比,做到了既讓劍身加長且能同樣保持劍身的堅韌。所以短兵交接之時秦軍又勝出一籌。其實不只是秦軍的兵器裝備,我們同樣有理由相信李冰父子在修築都江堰的過程中應該也得到過墨家的鼎力相助,否則在那個年代還有誰能如此精通工程建築學?當然獲得秦惠文王重用的也不只墨家一派,前文已提到縱橫家的張儀,另外儒家的荀子也曾入秦並留下這樣一番言論:“其固塞險,形埶便,山林川穀美,天材之利多,是形勝也。入境,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汙,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朝閒,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是所見也。故曰:佚而治,約而詳,不煩而功,治之至也,秦類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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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秦國尊奉法家,其實尊奉法家只是秦孝公時代和後來的秦始皇時代的事,在秦惠文王、秦昭襄王時代秦國實際上摒棄了門戶之見,真正做到了“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當然這裡的前提是對強大秦國國力有用才行,總結這段歷史不禁令人感嘆“實幹興邦,空談誤國”。事實上秦國之所以能橫掃六國一統天下是具有多方面的原因的:政治上秦國通過深徹變法從而為秦軍的戰鬥力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經濟上獎勵耕戰的基本國策為秦軍提供了充足的後勤物資補給,激發了他們的戰鬥意志;外交上通過遠交近攻分化瓦解對手,削弱對手的實力;秦國文臣武將輩出,六國之民慕名前來,一時間商鞅、張儀、白起、王翦等等紛紛為秦國霸業添磚加瓦;自秦獻公嬴師隰起歷經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莊襄王直至秦始皇嬴政其間歷代秦君之中有才能相對平庸者,卻絕無真正意義上的昏君,歷代秦王堅定不移執行對內變法、對外東出的國策......甚至在具體的戰場上秦軍在軍事管理體制和武器裝備上也具有自己的優勢。當然如何運用這些優勢實現一統天下的目標就需要秦國決策層有清晰的戰略思路:秦位於戰國七雄最西邊,這意味著秦只要牢牢守住崤山函谷關的天險即可,在西部幾乎沒什麼力量能威脅到秦(這點在宣太后消滅義渠後表現得更為明顯)。秦國曆代君主在對自己這種有利的地緣環境的認識下制定了遠交近攻的既定國策,始終堅持對內以法治強國、對外專心東出,利用六國之間矛盾分化瓦解,從而達到坐山觀虎鬥的效果。在時機尚不成熟時秦國會剋制自己的擴張慾望:儘管鄭國渠工程後來被發現是韓國人用來轉移秦國注意力的陰謀,但秦國在時機尚不成熟時暫時放棄擴張而先完成工程,而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使關中成為沃野千里,從而為後來的統一戰爭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事實上以都江堰、鄭國渠兩大工程為代表的秦國在經濟建設上的努力對統一戰爭的推動作用足夠專門寫一部書,這裡鑑於篇幅有限就只能點到即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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