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滄州多處“新民居”對外出售 鄉政府:勿購此類違建

新京報訊(記者 張建)農村新民居建設本應是增進農民福祉的一件好事,可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及滄縣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卻利用這項惠農政策,以“建設新民居”等名義建造的大量商品房對外出售,這項惠民政策已經成為開發商生財的新途徑。近日,新京報記者接到讀者反映稱,位於滄州市新華區趙家墳村及滄縣後程子村交界處附近有3處“違建新民居”項目正以“低價商品房”噱頭對外出售。對此,11月21日至23日新京報記者趕赴河北滄州當地進行了實地調查走訪,當地相關部門稱,“上述相關項目屬於違建項目,目前已經安排人員正在對此進行處理。”

“新民居”變“商品房”對外銷售

“目前,在滄州市新華區境內有兩個所謂的‘新民居’項目,一個對外宣傳為‘北趙家墳新民居’,另一個則為‘博潤御景城’。”據讀者王亮(化名)稱,“這兩個項目銷售人員現在都打著‘新民居’噱頭向村集體以外的人銷售房子,且拿不出相關建設手續,更沒有銷售手續。”

沧州多处“新民居”对外出售 乡政府:勿购此类违建

正在建設的“北趙家墳新民居”項目。新京報記者 張建 攝

記者走訪中瞭解到,趙家墳村位於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與滄縣姚官屯交界處,“北趙家墳新民居”項目則建於該村村邊一處空地上,在項目臨街的一棟樓內設有“北趙家墳新民居項目諮詢處”。

據“北趙家墳新民居項目諮詢處”內銷售人員介紹稱,“現在項目在售的房子有一百平方米左右的三居室房源,非趙家墳村民也可購買,價格在3900元/平方米左右,幾百戶房源都快賣完了,目前只剩下幾十套。”

當記者問及項目是否有土地、規劃、銷售手續時,這名銷售人員即刻回覆道,“沒有這些手續,正是因為沒這些手續才賣這麼便宜的。放心買吧!明年5月1日就交房了。”

11月21日上午,記者在項目施工現場看到,該項目已經建起了多棟黃褐相間的樓,周圍已經搭起圍擋,時不時可見進出工地的工人,上述銷售人員指著圍擋北側的地塊稱,“北面那塊地即將被我們拿下,屆時一併建設這種‘新民居’商品房。”

工業用地上建起“商品房”

隨後,記者來到了距離“北趙家墳新民居”項目不足五分鐘車程的“博潤御景城”項目銷售處,該銷售處銷售人員介紹稱,“我們這個項目在售房源戶型從60到160平方米的一居到四居,總共十一個戶型、十五個面積,洋房均價3700元/平方米,高層3400元/平方米。”

沧州多处“新民居”对外出售 乡政府:勿购此类违建

鋼管公司院內的“博潤御景城”。新京報記者 張建 攝

這名銷售人員向記者坦言,“我們這個項目所用地塊是工業用地性質,目前沒有銷售手續,這些在售的房源都是職工的宿舍,現在面向社會出售。”

記者在現場看到,該項目的入口處為河北博潤鋼管制造有限公司的大門,從廠區大門進入一路向北約200米即可到達工地,工地上還堆放著一些施工材料,工地內有吊車等設備在施工,工地內已經建起了數棟居民樓樣式的建築。

11月27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就此事與滄州市新華區小趙莊鄉政府取得了聯繫,相關負責人稱,“上述兩個項目均屬於無證的違建項目,我們已經安排人員前去處理,同時向上級進行彙報。此類新民居即便是有相關合法手續也只能向村集體內人員進行銷售,提醒購房者切勿上當受騙。”

銷售人員稱“無手續,可貸款”

記者從走訪中瞭解到,位於“北趙家墳新民居”北側約十分鐘車程的滄縣姚官屯鄉後程子村東側也建了一個名為“後程河畔新民居”的項目。據項目售樓處工作人員稱,“目前,項目前期數棟洋房主體已基本完工,面向社會銷售,今年年底交房。在售的房源主要為89到118平方米,戶型為兩居到三居總高7層的洋房,均價3600元/平方米,可以貸款,最高貸款額度15萬到20萬元。”

沧州多处“新民居”对外出售 乡政府:勿购此类违建

即將交付的“後程河畔”。新京報記者 張建 攝

當記者問其是否能出示項目土地使用、規劃及銷售類手續時,這名銷售人員則稱,“我們這屬於新民居項目,沒有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證,也沒有銷售手續,只有一些村上和開發商簽訂的手續。”

記者又問,為什麼沒有相關手續還能貸款?購房者將來是否能拿到獨立房本?該銷售人員回覆稱,“我們這個項目與滄州農商銀行合作,只能貸一部分款,這種房子只有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協議,沒有房本。”

11月27日上午,記者就此事與姚官屯鄉政府相關負責人取得了聯繫,該名工作人員回應稱,“我是剛來的,我不知道這個項目怎麼回事,你應該去問縣國土局。”

隨後,記者又與滄縣人民政府及滄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取得了聯繫,均未得到進一步回應。

專家提醒當地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

記者瞭解到,滄縣縣城位於滄州市新華區境內,兩地區緊密相連,目前滄州市新華區二手房均價在1萬元/平方米左右,而上述項目距離城區僅有十二分鐘車程,如此“低廉”的房價一直吸引著眾多購房者。“距離市區那麼近,且體量這麼大,一直未見明顯治理,很多購房者誤認為這些房子是合法的。”王亮表示很擔憂,“不知道接下來有多少人會上錯車購買這些違建房。”

據瞭解,為引導農民建設經濟適用、功能完善、安全美觀的新民居,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2009年曾出臺《河北省農村新民居規劃建設指導意見(試行)》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中心鄉鎮、中心村均應制定相應規劃。規劃編制過程中應進行多方案比較並進行公示,徵求村民意見,充分尊重村民意願和選擇。

此外,河北省《關於農村新民居示範工程建設用地的指導意見(試行)》(冀國土資發[2009]9號)還規定,對建新拆舊的新民居建設示範工程,需要新佔農用地的,可採取先佔後補的方法週轉使用。

針對上述現象,滄州當地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滄州郊區很多村落都在效仿上述項目操作手法,很少見到有手續齊全的新民居類項目,更難見到所謂的用地申請及正規批文。目前,未看到當地相關部門採取比較有效的方法去制止違規用地現象,按照現在這種態勢進行下去,只能使可用土地越週轉越少。”

在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看來,“一般而言,建造如此大體量的項目都應該取得相應的用地手續,僅憑縣級以下政府部門簽署的文件類手續不足以說明項目的合法性。如果上述現象查證屬實,上述企業則明顯是歪曲利用了惠民政策,違規、違法套取利益,不僅擾亂了房地產市場,更是使相關土地資產流失。”

趙秀池進一步表示,“農村新民居建設本應是增進農民福祉的一件好事,滄州市新華區及滄縣相關部門應該及時制止此類亂象,同時應加大處理力度,杜絕此類現象被效仿蔓延。”

截至記者發稿時,未得到上述相關部門的進一步回應。

新京報記者 張建

記者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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