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玉溪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雲南網訊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1.紅塔區北城街道高橋社區原黨總支委員、居委會委員、報賬員沈繼春侵佔集體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9年5月,沈繼春在負責對高橋社區舊村改造、統規聯建的建房資金及相關費用管理期間,將收取的集體資金1022.2萬元,以現金或存入個人銀行賬戶的形式進行保管,導致大額集體資金脫離監管。其間,沈繼春利用職務便利,將其個人保管的集體資金126.11萬元非法佔為己有,造成集體財產損失。2019年6月,沈繼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峨山縣雙江街道總果村黨總支書記李家洪、村委會主任普天德與民爭利問題。2017年5月,總果村委會使用縣住建局撥付的1萬元雞苗資助費和2.5萬元工作經費,購買扶貧雞苗2500只發放給建檔立卡貧困戶,包括村黨總支書記李家洪、主任普天德在內的11名村組幹部參與領取扶貧雞苗,每人20只。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普家玉未認真履行監督職責,造成部分村組幹部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19年9月,李家洪、普天德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普家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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